今年5月是全國第四個“民法典宣傳月”,雲南省司法廳、雲南省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將圍繞平等保護、公平競爭、激發活力、防範風險等,深入學習宣傳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也將組織各地各部門從實際出發,在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間持續開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傳活動。
為深入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知識,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雲南省司法廳、雲南省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與新華網聯合出品,就老百姓生活中普遍關注的問題,邀請專業律師一同製作了《“民法典”來了》系列科普短視頻,“民法典宣傳月”期間將持續推出,敬請關注。
本期就“老公藏私房錢是否違法?”進行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産,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産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産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産。(康靜 劉雲 董入榕)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