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象表演公益訴訟案二審維持原判

時間:2024-05-16來源 : 中國網七彩雲南作者 : 李明

5月15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慧環境研究所(以下簡稱“多元智慧研究所”)訴被上訴人西雙版納野象谷景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野象谷景區”)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于2023年11月21日一審判決駁回了多元智慧研究所的訴訟請求。多元智慧研究所不服,提起上訴。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8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後認為:一審查明野象谷景區經批准獲得亞洲象馴養繁殖許可證,其用於展演的亞洲象並非被救助的野生亞洲象,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此外,是否構成虐待野生動物,應考慮野生動物的生理特徵,從行為的實施方式、性質、後果,以及行為人的主觀心態等方面綜合審查認定。該案中在案證據不能證明野象谷景區存在故意虐待亞洲象的行為,亦不能證明亞洲象展演使生態環境受到損害或者有遭受損害的重大風險。原審判決並無不當,應予維持。

判決同時指出:秉持生態文明理念要求人們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辯證統一關係,保護優先並不排斥對野生動物資源的規範利用,合法適度的亞洲象展演或者科普活動,能夠增進公眾對亞洲象的了解,增強公眾的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和知識。本案中,上訴人對規範野生動物展演行為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表達了人們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願望,雖然本案以不存在虐待行為駁回了其訴訟請求,但通過此案也呼籲廣大群眾加強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保護,反對非法獵捕、殺害、販賣野生動物等行為,為野生動物提供更為安全、文明、科學的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李明)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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