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法院:執行“終本”不“終止”民生舊案得了結

時間:2024-05-09來源 : 中國網七彩雲南作者 : 佚名

在法院的執行程式中,當事人有時候會聽到“終本”一詞,那麼,什麼是“終本”,執行案件“終本”後,法院還“管”嗎?

塵封已久的判決書

“真是沒想到20年的欠款還能追回來,感謝法院的幫忙。”

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內,楊某拿著一份泛黃的判決書,在執行局門口徘徊。

在一次家務清理中,楊某意外發現了一份塵封已久的判決書。2004年,一場交通事故帶走了楊某兒子的生命。肇事人岩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賠償104,821元,岩某當庭支付5300元。岩某坐牢後,案件進入執行程式。但因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産,所以暫時未能實現楊某的合法權益。

時間一晃而過,轉眼便是20年。看著眼前的判決書,諸多疑慮涌上楊某的心頭。這件事已過去這麼久,還能聯繫上岩某嗎?他坐了牢出來還有能力支付執行款嗎?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楊某走進了執行局,提出申請恢復執行。

執行局收到申請後,通過公安系統聯繫到岩某,發現其溝通態度良好,但因其不會説漢語,給案件推進帶來了不小的阻力,執行幹警特地找來精通傣語的少數民族同事與岩某交流溝通。

“實在對不起,法官,我以為我坐了牢,這個事情就結束了,雖然我現在沒什麼錢,但是我一定儘快籌錢把該還的還上。”

原來,岩某文化水準較低,對法律不了解,認為自己服刑之後便案結事了,且經濟狀況一直不佳,並非有意躲避執行。在執行幹警的説明下,岩某很快就認識到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並順利與申請執行人楊某達成了調解協議,當場支付執行款7萬元,剩餘款項承諾分期付清。

多年積壓在心的“大石頭”

1998年,老丁與龍某因建築工程合同欠款糾紛鬧上法庭。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龍某下落不明,名下亦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産,最終案件終止執行。機緣巧合之下,老丁在2023年意外得知了龍某的下落——龍某已回到外省老家多年。

景洪市人民法院接到老丁恢復執行的申請後,立即向龍某所在地公安局發出了調查令。經過調查,龍某已舉家遷走。但執行幹警並沒有灰心,既然找不到龍某的地址,那就先找到當年替他出庭的弟弟的地址。

最終,執行幹警通過龍某的弟弟聯繫上了龍某,並將事情的來龍去脈悉數告知,然而龍某卻因案件年代久遠,不願承認判決。執行幹警通過耐心地釋法明理,逐漸解開了龍某的心結。最終,龍某的女兒代其同意支付拖欠案款,並一次性付清。

申請執行人老丁於今年4月發來感謝信,感謝景洪市人民法院和執行幹警以“如我在訴”“如我在執”的工作態度,認真細緻地解決了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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