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中院辦好群眾事 展別樣“楓”採

時間:2024-05-09來源 : 中國網七彩雲南作者 : 喻紅梅 王鵬 王景

近年來,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紅河中院”)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義,抓實“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促進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紅河篇章提供優質司法服務。

聚焦新時代謀劃新發展

紅河中院制定《紅河州人民法院創建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量化考核實施細則》,開展年度考評3次,實現以考促建,推進人民法庭實質化運作。2023年紅河州人民法庭建設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典型案例——融入基層社會體系篇。

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活動的開展,2024年3月紅河中院制定《紅河州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活動方案(2023—2035年)》,做深紅河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實指導調解的法定職能,促推訴源治理、社會治理。

紅河法院開展數字賦能人民法庭,推進人民法庭訴訟服務“一站式”建設及網路建設,實現網路開庭、電子送達。目前,全州實質化運作人民法庭28個,建成共用法庭200個,“人民法庭+共用法庭”實現將人民法庭建在老百姓的“家門口”,讓群眾“共用”司法便利。

聚焦新定位確定新思路

“群眾糾紛群眾解”是“楓橋經驗”的重要內容,紅河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緊緊圍繞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要求,聚焦新時代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做實法院指導調解的法定職能,運用“群眾路線”法寶,落實深化訴源治理改革要求,構建多元解紛格局,打造資源共用和優勢互補的聯動機制,促推訴源治理、社會治理。

轉變理念,改變以往“開門收案、坐堂辦案、關門幹活”的思維,走出法庭,實行庭內與庭外相結合,利用自身合法性判斷權的優勢,填補其他社會治理主體所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紅河中院黨組積極探索人民法庭運作模式,要求13個基層法院黨組在“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活動中,做到“黨建”三實,即“黨組壓實,支部做實,黨員落實”,以“黨建三實+人民法庭”的工作格局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要求。13個基層法院黨組取得縣(市)黨委及政府、鄉(鎮)黨委及政府積極支援,先後制定出臺了一批深化多元解紛“紅河模式”的制度,加大與警務室、調解室、綜治室的平臺對接,形成切實可行的“三室合一”平臺對接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形成“社會調解優先”“群眾糾紛群眾解”的治理合力。

紅河中院黨組打造“人民法庭+N”工作模式,持續深化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人民法庭+黨建品牌”,以黨建強引領築牢陣地建設,圍繞“紅法善治·天平先鋒”黨建品牌創建實現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發揮基層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深化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深度,28個實質化運作人民法庭60名黨員踐行“一線工作法”,讓黨旗飄揚在服務紅河基層社會治理的一線。黨員帶著大家幹,人民法庭更好地肩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責任。

“人民法庭+特色法庭”,結合轄區特色、民族特色、經濟發展等打造特色服務,服務全局發展,已建成元陽梯田法庭、彌勒彌陽金融房地産法庭、紅河馬幫僑鄉法庭、河口國門法庭等12個特色法庭,進一步激發人民法庭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和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需要的新效能;“人民法庭+巡迴審理”,落實案件繁簡分流,推動做實調解,促進案件實質性解決,最大程度方便群眾,快速化解糾紛,延伸基層法治觸角,推動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以案件引領社會文明新風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024年1月至3月,巡迴率達93.89%,調撤率達78.48%,讓人民群眾在更優質的司法服務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實現“審理一個案件,宣傳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眾”的效果。

“人民法庭+現場培訓”,做實做細指導人民調解工作、人民陪審員工作,開展好人民調解員培訓,邀請人民陪審員同堂參與。2024年1月至3月,培訓人民調解員202人,邀請人民陪審員71人陪審案件,增強多元解紛體系建設的基礎,提升矛盾化解的專業能力,最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多元解紛“紅河模式”的實踐,實現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實效。

“人民法庭+法治副校長”,講好“開學第一課”,聚焦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扛起未成年人教育的責任,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2024年1月至3月,“開學第一課”開講19次,受眾8410人,人民法庭幹警13人任法治副校長。

“人民法庭+普法宣傳”,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基層社會治理排頭兵、服務群眾先鋒隊的作用,開展陽光司法、以案釋法,積極參與普法強基補短板工作。2024年1月至3月,普法宣講49場次,受眾4290人,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

聚焦新使命展現新擔當

以思想建設鑄忠誠之魂。紅河法院組織法庭幹警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準確把握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要求,組織139名幹警觀看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國家話劇院聯合出品的話劇《鼓樓那些事兒》,對標“時代楷模”鮑衛忠進行討論,撰寫發言稿100余份。

以便捷高效促司法為民。人民法庭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法治力量,在化解社會矛盾、服務鄉村振興、提供司法服務、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重要作用。28個實質化運作人民法庭按“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模式健全人員配置,充實人民法庭隊伍,現有員額法官42人、法官助理27人、聘用制書記員47人、司法警察及聘用警務輔助人員52人;“28個實質化運作人民法庭+200個共用法庭”織密紅河法院司法服務網,覆蓋全州133個鄉鎮,通過貼近群眾、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為建設紅河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力量。

以能力建設夯履職之基。以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準為目標,紅河法院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65人參加省級人民法庭骨幹培訓,通過線上線下學、自學與集中學提高履職能力。

以作風建設塑勤廉之風。組織集體廉政談話、廉政提醒,開展警示案例學習,督促“三個規定”執行……法庭幹警不斷築牢思想防線,做到永葆清正廉潔本色。

2024年1至3月,28個實質化運作人民法庭受理案件3108件,審結2206件(其中調解1176件、撤訴416件);巡迴審理案件1983件,用心辦好百姓身邊的案子,用情斷好百姓家務事。

下一步,紅河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品質發展,在提升審判執行質效、服務鄉村振興、深化多元解紛“紅河模式”上深耕細作,促進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為紅河發展貢獻法院智慧和力量。(喻紅梅 王鵬 王景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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