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盤龍法院”)秉持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理念,于近日成功化解數起不動産抵押登記行政案件——通過訴前研判預防+訴中聯動協調+訴後督促引導的“立體式”解紛方式,推動各方力量協同對接、分層遞進化解行政爭議,讓涉訴長達20餘年的糾紛遠離程式空轉“漩渦”,進一步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釋法析理,下好司法為民“先手棋”
盤龍法院充分關注當事人實質訴求,加大訴前化解力度,通過加強行政庭與立案庭的對接協作,理順行政爭議訴前化解工作流程。再結合群眾需求,對案涉爭議進行研判分析後,制定“一案一化解”的個性方案,同時協調被告行政機關先行就涉案行政行為自查自糾,以最快速、最有效的方式回應群眾司法需求。
多方協調,唱響府院聯動“協奏曲”
充分運用府院聯動平臺,深挖府院聯動機制效能,與行政機關在先行自糾、訴調結合、督促履行等審判流程中形成常態化溝通機制,通過多方聯動有效推動行政爭議一體化解、源頭化解、實質化解。
同時,在實質化解爭議過程中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引導行政機關負責人認真參與到案件庭審的各個環節,做到“出庭”又“出聲”,切實找準並化解爭議焦點,力促行政爭議的實質解決。
督促履行,打好實質解紛“組合拳”
秉持“不僅案結,更要事了”的理念,堅持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與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並重,通過持續跟進履行,有效地督促被告行政機關及時糾偏,恢復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積極探索以司法建議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把脈開方”的新路徑,把司法建議作為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自糾的最後一道切口,最大限度保護行政相對人利益,進一步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準,推動府院良性互動。
盤龍法院緊扣“公正與效率”永恒主題,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注重爭議的實質性化解,避免行政審判程式空轉;注重釋法説理,力促案結事了政通人和;注重判調結合,發揮出庭應訴負責人作用,把協調化解貫徹始終;注重判後跟進,善用司法建議,使行政機關在自行糾偏上蔚然成風。
下一步,盤龍法院將繼續把能動司法貫穿審判工作始終,牢固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理念,不斷深化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以更高品質的人民司法回應好新時代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