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跨區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水準,促進高黎貢山生物多樣性保護,4月17日,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瀘水市人民法院與保山市隆陽區人民法院、騰衝市人民法院舉行跨區域協作高黎貢山生態環境資源安全保護聯席會議並舉行簽約儀式,共同簽訂了《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福貢縣人民法院、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參加會議。
《協議》明確,三地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兩山”理念,堅持整體性、協同性、預防性、恢復性環境資源審判司法理念,秉持區域一體保護、資源資訊共用、依法高效務實的原則,緊扣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保護及綠色發展,通過以法聚力、跨域統籌、整體推進、創新引領等方式,構建全域協同配合的司法保護協作新格局,為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協議》的簽署是深化瀘水市人民法院與隆陽區人民法院、騰衝市人民法院合作的具體舉措,更是打造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路徑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瀘水市人民法院將深化縱向聯動、橫向配合的一體化生態環境跨區域協同保護,推動形成資源共用、優勢互補、協調有序、協同創新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工作格局,實現生態環境資源安全保護“1+1+1>3”的加成效果,為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瀘水市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