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臘法院傣族法官依旺賀(左二)組織傣族群眾開展雙語調解。)
(動臘法院幹警為傣族村民宣講法律知識。)
(動臘法院幹警同瑤族村民一道在邊境線巡邏。)
(動海法院幹警為旁聽庭審的學生發放普法資料。)
(動海法院打洛法庭幹警前往曼山上寨村巡迴審理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動臘法院幹警下鄉開展巡迴審判。)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過去一年,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兩級人民法院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案結事了政通人和,推動基層治理能力穩步提升,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法院力量。
黨建引領 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西雙版納地處祖國的最西南端,與寮國、緬甸山水相連,國境線長達966.3公里,約佔全省國境線總長的四分之一,一江連六國的瀾滄江—湄公河縱貫南北,是我國連結東南亞國家的交通樞紐。立足於這方土地,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堅持以黨建為引領,打造“黨建+”模式,推動機關黨建與審執工作深度融合,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期盼。
“西雙版納是祖國南方溫暖而美麗的地方,是很多北方人嚮往的地方。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誰還敢在這裡買房子呢?”七十多歲的老人馮先生在起訴書裏寫到。
原來,馮先生在購買了景洪市西雙版納國際旅遊度假區的房屋後,與劉某約定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但劉某一拖再拖,這讓想定居在西雙版納的馮先生既焦急又傷心,後訴到了法院。承辦法官周婉婷在辦理此案時,充分發揮黨員法官先鋒模範作用,把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當作自己的事辦理。她第一時間與開發商取得聯繫,深入了解前因後果的同時,耐心安撫了七旬老人;再與被告劉某取得聯繫,推心置腹地勸説。最終,劉某同意協助馮先生辦理不動産權證。“感謝你讓我在這裡有了家。”事後,馮先生為周婉婷送來了錦旗。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西雙版納中院黨組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把支部建在“庭上”,聚力推動“四強”黨支部創建,充分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聚焦審判執行工作提質增效。抓住“關鍵少數”,選優配強支部班子,做到“重點崗位有黨員、主要骨幹是黨員、關鍵時刻見黨員”。在訴訟服務及審判崗位評選“黨員示範崗”,亮身份、踐承諾、當先鋒、樹形象,將黨建與審判執行主責主業深度融合,以黨建引擎帶動法院各項工作向前邁進。
“為人民服務、為人民司法只有起點,沒有終點。”這是西雙版納中院黨員幹警常説的話。西雙版納中院扛牢強邊固防政治責任,堅決打擊跨境犯罪特別是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強化反詐防詐宣傳,多次到邊境村寨巡迴審判,嚴懲跨境實施的涉恐、詐騙、涉毒、走私、偷越邊境、越境賭博等犯罪行為,2023年,審結案件834件1658人。
訴源治理 多元化解基層矛盾
“小李,你的姑媽照顧你的父親多年,在維權的同時,也不應該忘記血濃于水的親情。”
“你身為長輩,理應多體諒小輩,這些年你們來往少,缺乏溝通,她不清楚你的付出和辛勞,只知道父親的房子被賣掉了,一時激動,你要理解她的感受。”
在景洪市人民法院普文人民法庭辦理的一起分家析産糾紛案件中,當事人小李自小父母離異,小李隨母生活,其父因生活困難獲政府資助建房,李父去世後該房由小李的姑媽打理,2023年年初,小李的姑媽將房賣出,自此姑侄反目,其間,小李又與購房者發生衝突。
“這麼多年都是我照顧大哥,而且這房子除了政府資助的部分外,其他費用都是我支付的。”小李的姑媽面對侄子的訴求不退讓。該案經當地司法所調解未果,小李將其姑媽訴上法庭。考慮到當事人之間係親屬,承辦法官結合案情進行研判後,認為直接判決無法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故決定聯合當地司法所,通過“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的方式開展調解工作。最終,法院促成雙方和解,由小李的姑媽向小李支付部分房價款,小李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各退一步挽回了親情。
新時代“呼喚”新家風,家庭和睦關乎社會和諧。西雙版納兩級法院全面規範訴前調解程式,深刻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以7個人民法庭、35個鄉鎮巡迴審判點及11個法官工作室(聯絡點)為紐帶,將調解指導、糾紛化解、普法宣傳等服務下沉至人民法庭。全面開展人民法院調解“三進”工作,堅持坐堂問案與巡迴審理相結合,進社區、進鄉村、進網格,線上線下對接轄區內基層治理組織,構建分層遞進源頭預防化解矛盾糾紛路徑,讓更多的苗頭性矛盾糾紛得到就地化解。創新訴前調解模式,主動加強多方力量協同,形成“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調解組織”的逐級調解機制,推動更多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在源頭、在訴前。
家庭關係調解,只是社會治理中的一隅。隨著經濟發展,西雙版納人口逐漸增長,外來人口增加,開發、建設、服務、買賣、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矛盾糾紛日益增多,糾紛類型複雜,大批量的案件進入法院。對此,法院依據職能定位,通過訴調對接開展非訴分流,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多元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今天起,你們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動海縣人民法院法官佐燈把漢語譯成英語,送給了一起跨國離婚案的男女雙方。
該案中,被告為馬來西亞國籍,遠居馬來西亞,原告在中國境內。在調解交流時,被告只會簡單的“是的”“好的”“我沒有意見”“同意”等詞語,讓本不複雜的案件變得困難。為解決問題,佐燈靈活借助微信平臺開展調解工作,讓被告用外語進行充分表達,法官再結合軟體翻譯、翻譯傳譯和現場視頻等方法與被告進行對話。最終,雙方自願離婚,並共同撫養子女。
“‘雲上調解’是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陣地,可以更加高效地解決群眾日趨多元的糾紛,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佐燈表示,面對前端訴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紛工作存在的短板,西雙版納兩級法院拓寬治理渠道,與時俱進、主動求變,推進“雲調解”。“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是利用司法大數據、人工智慧、移動網際網路等資訊化技術賦能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重要手段。2023年度,西雙版納兩級法院共通過線上調解案件5128件,訴前委託委派調解9731件,司法確認1648件。其中,西雙版納中院的調解線上平臺“多元調解”小程式,在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法治護航 擦亮文旅金字招牌
“這次旅行是我人生中最難忘的記憶之一,你們兩天就把事情解決了,這個處理方案我們很滿意!”遊客伊某感動地説。
西雙版納是北回歸線上僅存的一片熱帶雨林,居住在這裡的人們常年與多種多樣的動物和諧相處,動物也對這裡“情有獨鍾”。伊某在西雙版納旅遊時與野生亞洲象“狹路相逢”後受傷,引發“人象糾紛”。景洪法院第一時間與州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共同商討處理方案,在兩天內迅速完成了多方協商,拿出了一套讓當事人滿意的調解方案。
據了解,對此類糾紛,當地法院已與公安、旅遊、司法、交通運政、保險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方優勢妥善處理案件,打造“便民、高效、有效、低成本”的涉旅糾紛維權新渠道。
“以法治護航遊客之旅,是我們應盡之責。”談起西雙版納的文旅發展,景洪法院幹警與有榮焉。2023年,西雙版納共接待遊客6209.6萬人次,旅遊總收入976.1億元。隨著人流量的增加,旅遊糾紛也日漸增加。西雙版納兩級法院抓住地方産業特點和旅遊特色資源,結合人流量大、景區多、人員流速快等旅遊業態特點,以“提速糾紛解決、保障遊客體驗感、降低解紛成本”為目標,建立符合旅遊糾紛特點的“三定、四就、一重、兩免”審判工作機制,打通涉旅案件高效化解的“快車道”,推進旅遊巡迴法庭、國門訴訟服務站建設,不斷探索“旅遊+法治”融合發展新路徑,實現依法治“旅”。
在深化訴源治理方面,西雙版納兩級法院始終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積極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綜治格局,做實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形成社會調解優先的工作格局,並與金融、道路交通、勞動、司法等部門建立訴調對接機制。
西雙版納兩級法院發揮社會組織行業調解的專業、高效優勢,搭建“法院+工會”“法院+工商聯”等調解平臺,將調解工作貫徹到訴前、訴中、庭前、庭審、庭後和執行環節。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全州81個基層治理單位、29個調解組織和107名調解員入駐平臺。建立法官工作室及第三方調解工作室,培養、配備少數民族雙語法官,不斷延伸司法服務供應鏈,推動形成“法官走訪基層、多方齊協作、就地解糾紛、矛盾不上交”的訴源治理新局面。
善意執行 以人為本體現司法溫度
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不僅需要雷霆手段,更需要“化雨春風”。
在一起生命權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查某態度堅決:“我自己和家人都是低保戶,哪來這麼多錢給別人?”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至2019年12月,查某與何某到水庫電魚,何某不幸觸電身亡。經法院審理,判決查某賠償何某家屬47萬元。
“不動産、車輛、銀行、證券、股權等都查詢了,但沒有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任何財産。”案件承辦人在與被執行人的約談中發現,被執行人家庭經濟狀況確實困難,其本人和配偶都是當地低保戶成員,家中主要靠微薄的採茶收入維持生計。被執行人一再表示:“我實在承擔不了如此鉅額的賠償款。”再看申請執行人一家,因為失去了支柱,家中生活同樣艱難。
“這件執行案件的難辦之處,不在於被執行人的強硬態度,而在於如何在這兩難的矛盾中平衡法理與情理,讓執法既有力度,也有溫度。”接下來的日子裏,執行法官通過電話、到府等方式反覆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並提供三套方案供雙方參考。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10萬元現金,申請執行人自願放棄剩餘賠償款的追償。
西雙版納兩級法院推進“立審執一體化”,力求從源頭減少執行案件數量。完善訴訟保全制度,進一步加強訴前和訴中財産保全力度,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以最大限度消除執行工作障礙。推行“立案+執行”模式,積極向當事人釋明保全的必要性,並引導原告及時提供財産線索,申請財産保全,實現“以保促調、以保促執”。
探索構建內部“執行建議”“審執會商”制度,推動解決審判前端存在的問題。建立判後督促履行制度,實行“誰辦理、誰審理、誰負責”督促履行機制。建立風險告知和提示制度,將訴訟、執行風險特別是“執行不能”風險的告知貫穿于立案、審判全過程。提升裁判文書特別是調解書的確定性和可執行性。推進完善調解執行一體化考核機制,將調解案件結案情況與執行情況捆綁考核,對調解中、調解後當事人主動履行的案件加大考核權重,促使審判法官在調解時充分考慮後續的執行問題。
“調解書中各方的責任比例應更符合債務人的真實履行能力,使調解書更能及時履行或者更有履行把握,以促進矛盾糾紛在調解階段就得到實質性化解。”西雙版納中院幹警介紹。
據了解,下一步,西雙版納兩級法院將認真貫徹全國兩會精神,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黨建引領,走群眾路線,作為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平臺,繼續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需求,善於能動履行,運用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問題,為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著力維護社會穩定和優良法治環境,為建設法治雲南、平安版納提供司法力量。(茶瑩 趙驘 劉曉嫻 人民法院報)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