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普洱中院能動司法 多舉措推進法治建設

時間:2024-02-01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津

在普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紅雲作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全面回顧了過去一年主要工作。

普洱市與與寮國、緬甸、和越南三國接壤,邊民同宗同源、交往密切,無天然屏障,各類邊境問題和跨境違法犯罪問題交織疊加。為了築牢邊境安全法律屏障,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動融入強邊固防工作大局,選派幹警擔任 3個邊境聯防所負責人,積極組織開展“百案邊關行”活動,從嚴從重打擊跨境違法犯罪,積極融入邊境地區社會治理。

報告中提到,2023年全年審結一審跨境犯罪案件762件1908人,判處實刑1902人,實刑率99.68%。其中,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48件225人、涉緬北電詐犯罪案件11件17人、其他妨害國境管理犯罪案件603件1666人,在沿邊村寨巡迴開庭審理案件428件,把打擊跨境犯罪現場置於邊民群眾視野,凝聚管邊控邊合力,切實維護國門安全和社會穩定。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水準,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使命。李紅雲表示,為了保障普洱市的營商環境,一年來,普洱市升級《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高品質發展十一條措施》,發佈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十大案例,審結一審商事案件10801件,首次執行案件平均用時46.82天,排名全省第一。

同時,建立涉企案件綠色通道,運用簡易程式審理合同糾紛 5602件,平均審理天數26.75天,切實降低企業解紛成本、縮短訴訟週期。深化産業品牌保護,審結涉茶葉、咖啡等重點産業關聯案件59件,主動走進企業和産業協會,提供“訂單式”法律諮詢服務,全力維護來之不易的本土産業“名片”。其中,普洱市市中院審理的1件商業詆毀糾紛案入選雲南法院“2022年度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2名法官被省智慧財産權局認定為2023年雲南省智慧財産權實務人才。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報告中提到,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支援與監督並重,審結行政訴訟案件 432件、非訴行政審查案件101件。強化行政和解措施,經法院協調和解、撤訴案件92件,推動行政爭議源頭化解。鞏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又“出聲”成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234件,出庭率97.50%,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召開行政審判府院聯動會議,發佈行政審判白皮書,持續增強“關鍵少數”法治思維,向全市各單位發出司法建議43份,以司法“小”建議助力社會“大”治理。並深入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製作《無悔無量》《茶城女法官》等原創普法視頻42部,巡迴審判2565場次,因地制宜組織普法宣傳活動474場次,以“一對一、面對面”普法形式向11.2萬餘名群眾宣講法律知識,發佈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息息相關的典型案例30個,用小案例講好大道理。

作為中國西南生態屏障和北回歸線上的生態綠洲,普洱享有“綠色明珠”的美譽,有林地面積約4866.46萬畝,森林面積約4530.10萬畝,森林蓄積量3.14億立方米,居雲南省第一位。為了更好的守護綠水青山,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拓展深化和創新推進“茶法綠網”生態司法保護品牌建設的三年行動方案》。在工作報告中指出,普洱市內各縣(區)法院與縣(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局等多家管理部門簽訂生態保護合作協議8份,設立“茶法綠網”環境資源審判多元共治工作站10個,實現環境資源保護執法司法與源頭治理雙贏多贏共贏。

同時為了延展“人象和諧”經驗效應,建立象損等野生動物損害糾紛訴源治理多元解紛機制,發佈普洱法院生態司法保護白皮書,全年共為 1422戶農戶及時兌現野生動物損害保險補償款331.66萬元。推動跨域治理新格局,思茅、景谷、瀾滄三家法院共同簽署協議,統籌推進糯扎渡庫區生態司法保護,並與西雙版納中院、臨滄中院簽訂《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搭建地域管轄各司其職、全域問題協同配合的司法保護協作新機制。積極探索碳匯融入生態修復司法實踐,審結全省首例適用碳匯替代性修復生態刑事案件,聯合普洱市林業和草原局制發《關於開展生態修復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的工作指引(試行)》,以法治力量書寫“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張津)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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