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犯罪了要被判刑,這是我應受的懲罰,這次經歷讓我知道了法官是公正的,法律是公平的,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被告人楊某某到法院領取執行通知書當天,手捧錦旗向法官宋一仙説到。
近日,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人民法院法官宋一仙收到一面寫有“公平公正、司法為民、盡心盡職、溫暖人心”的錦旗。不同尋常的是,這面錦旗是一名因犯詐騙罪、盜竊罪獲刑的被告人所贈。
被告人王某某、楊某某等六人犯詐騙、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盜竊一案由牟定縣人民檢察院公訴到牟定縣人民法院後,只有部分被告人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該案經過兩次開庭審理,有的被告人變更了指控的罪名,有的被告人經過了二至三次的量刑建議調整,承辦人對所有被告人進行了以案釋法後被告人退賠了違法所得,最終所有被告每人平均自願認罪認罰,並在辯護人的見證下簽屬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該案一審宣判後,六名被告每人平均認罪伏法,無一上訴。
鮮紅的錦旗是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刑事法官不斷前行的動力。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道路上,牟定縣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嚴格依法辦案,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的司法理念,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宋一仙 牟定縣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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