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法綠網”點亮普洱生態之美

時間:2024-01-23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佚名

“生態”為筆,以“綠”著墨。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立足區位自然資源優勢,強化品牌引領,以“茶法綠網”點亮普洱生態之美。

構建多元共治環境糾紛解決機制

普洱中院聚焦“茶法綠網”環境資源審判品牌建設,設立10個“茶法綠網”環境資源審判多元共治工作站點,各站點通過開展巡迴審判、法治宣傳、聯合執法等活動,推動生態司法理念在村寨落地生根,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其中,思茅港人民法庭掛牌成立全國首家“人象和諧法律服務點”,建立象損等野生動物損害糾紛訴源治理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優勢,打造以資訊化為支撐的訴前糾紛高效辦理新模式,以司法力量助推“人象和諧”,打開環境保護治理新局面,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共為1422戶農戶及時兌現331.66萬元野生動物損害保險補償款。

創新環境資源案件裁判方式

嘗試引入“碳匯”替代性修復理念,審結全省首例林業碳匯補償修復生態案,為全市法院開展“生態司法+碳匯補償”的工作模式提供可複製、可操作樣本,寧洱、景谷等地法院相繼引入“生態司法+碳匯補償”模式,通過司法裁判,讓涉案當事人通過認購碳匯等方式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及時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同時大力宣傳碳匯的重要價值和意義。聯合普洱市林業和草原局共同發佈《關於開展生態修復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的工作指引(試行)》,初步建立全市法院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碳匯損失賠償工作機制,豐富和發展司法助力“雙碳”目標的具體實踐。

探索瀾滄江跨域協同治理

聚焦李仙江、瀾滄江的流域生態保護與損害預防,積極推動整體性、協同性、預防性環境司法新理念落細落實。與臨滄中院、西雙版納州中院共同簽訂《瀾滄江流域(臨滄—普洱—西雙版納段)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旨在通過建立跨區域協作,共啟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篇章。指導思茅區、景谷、瀾滄三家基層法院共同簽署《瀾滄江糯扎渡庫區生物多樣性暨生態環境保護協作協議》,初步搭建起地域管轄各司其職、全域問題協同配合的司法保護協作新機制。

及時發佈環境資源典型案例

發揮典型案例確立規制和教育引導作用,在全國生態日發佈普洱法院生態司法保護白皮書,指導轄區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生動講述普洱法院生態司法保護故事。

建立環境資源保護聯動協同機制

與林草局、自然資源局等多家行政主管理部門簽訂生態保護合作協議8份,統一協同構建與環境資源保護主管部門的協作與銜接機制,形成環境資源保護強大合力,以法治力量築牢綠色生態屏障。

下一步,普洱中院將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服務保障高品質發展大局,以務實司法舉措共同推進綠美雲南建設,守護好普洱的生物多樣性之美,奮力開創普洱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為築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基礎。(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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