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中院持續提高涉黑涉惡案件審判質效

時間:2023-11-24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戴錚

11月23日,普洱市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新聞發佈會上,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點行業領域判處極具代表性的重大影響涉黑涉惡案件情況進行了通報。

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以來,普洱全市兩級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落實省委、市委和上級法院工作要求,切實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紮實開展金融放貸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努力實現行業領域涉黑涉惡犯罪有效剷除、行業亂象得到有效治理,服務保障更高水準的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設。

2022年,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法院受理的思茅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譚某等5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係普洱市金融放貸領域極具代表性的重大涉黑違法犯罪。2011年以來,譚某夥同他人以虛報註冊資本的方式,成立多家空殼公司,騙取貸款,高利放貸,並招募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進行非法催收。同時在思茅、景谷、瀾滄等地實施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漸形成了以譚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通過行賄、暴力、威脅等手段,大肆實施騙取貸款、高利放貸、催收非法債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多家金融機構損失共計8000多萬元,其他集體和自然人損失上億元。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財産權利,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對當地社會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破壞。

2022年12月30日,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判處譚某等人,共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40人,財産刑47人,罰金819.2萬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産110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産2人,同時依法判處退賠被害人和附帶民事原告人的各項損失,追繳違法所得,依法處理涉案財産。宣判後,被告人譚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訴。2023年5月18日,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下一步,普洱全市兩級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貫徹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為抓手,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深化重點行業領域整治,以更高站位、更實措施、更大力度持續提升掃黑除惡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準,為創建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而不懈努力。(戴錚)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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