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紅河蒙自法院傳承發揚“楓橋經驗”打開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時間:2023-11-16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雪梅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來,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司法職能,聯動相關部門創新推進訴源治理工作機制,從源頭上、本質上化解矛盾,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積極創新多元化解工作方式,多措並舉打造蒙自法院多元化解“楓橋經驗”,推進訴源治理走深走實。

加強府院聯動,打造訴源治理“精品工程”

通過“黨委統籌、政府主導、府院聯動、以商救商、金融支撐”的多元化解方式,主動融入黨委統籌、政府主導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推動蒙自全市14個“爛尾樓”項目工程全部復工續建。大力推進預重整、簡案快審、“執轉破”機制運用,破産案件辦理週期由2020年的298.25天壓縮到現在的123.75天。今年來,定期召開破産案件工作推進會3次,聽取破産案件承辦人、管理人就破産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彙報,為高品質推進破産審判工作,切實發揮破産審判工作在完善經濟主體救治及退出機制中的積極作用。截至2023年9月底,“瑞泰溪苑”項目已完成全部室內工程、室外管網、道路硬化和部分綠植栽種,已達到分戶分棟驗收條件,目前正督促施工單位加緊實施綠化工程,並加緊準備竣工驗收資料。

加強訴前委派,建設“一站式”解紛平臺

充分發揮法院、行業組織職能優勢及合力作用,使矛盾糾紛與調解之間無縫對接,掛牌成立蒙自市訴前委派調解服務中心,主要開展金融商事、物業管理、民間借貸、交通事故等糾紛的訴前化解,推動法院糾紛從單一審判向社會聯動轉變,為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通過設置訴前分流甄別,對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在徵求當事人意願的基礎上,將案件委派到相應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通過對案件的有效分流調解,實現了簡易案件的快速化解,減少糾紛解決的時間、降低成本,進一步提升了矛盾多元化解工作質效。今年來,委派調解案件共計3802件,調解成功1458件,通過司法確認案件659件。

加強人民調解,構築訴源治理新“楓”景

在訴訟服務中心成立調解工作室的基礎上,聘請一批人民陪審員、社區等有群眾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人民調解員,在保險業協會等具有專業知識結構中多方納賢,有效發揮訴前程式對簡易案件的過濾作用。同時,聯合文瀾街道綠茵社區、觀瀾街道青雲社區設立“法官調解工作室”,建立法院與社區之間的密切聯繫,開展訴調對接,將司法關口前移,致力於將糾紛化解在群眾家門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將人民調解平臺普及到新安所街道、芷村鎮、草壩鎮三個鄉鎮法庭,在法庭設置“線上調解+線下確認”站點,各鄉鎮法庭均開設人民調解平臺賬戶,且建立“1+3”模式開展訴源治理工作,即1個鄉鎮法庭+三個基層自治組織,由基層自治組織在前端排查矛盾,鄉鎮法庭在後延開展矛盾化解工作,通過“1+3”模式,將基層調解站點連接成面,起到矛盾預防、排查、化解的作用。今年來,委派綠茵社區調解案件642件,調解成功190件、司法確認126件;委派青雲社區調解案件801件,調解成功257件、司法確認230件。

加強院企聯動,暢通訴源治理“新通道”

圍繞“著力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目標,深化“1+1+6”涉企服務保障措施,紮實開展“千企萬商”大走訪活動,運用“三法三化”為企業破解法治領域難題,問題解決率和企業滿意度達100%,為企業破解法治領域難題,營造“親”“清”有度有為的服務環境,充分發揮法治對營商環境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今年來,共受理商事案件4149件,審結3290件,解決爭議標的金額7.71億余元。開闢涉企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持續加大訴前調解、繁簡分流和類案集中審理力度,切實提升審判執行效率,商事案件平均審理用時47.31天。

加強職能延伸,繪製訴源治理“新藍圖”

聚焦人民群眾司法需求,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以改革促發展、以聯動聚合力,爭取蒙自市委、市政府出臺《蒙自市“石榴雲共用法庭”建設實施方案》,為全市商事糾紛的化解提供了平臺支撐。“石榴雲共用法庭”以“不增編、不建房、快落實、廣覆蓋”為原則,以“一屏、一線、一終端”為標準配置,將網上立案、線上調解、線上庭審、普法宣傳等功能延伸到基層一線,進一步整合各方調解力量,確保糾紛的訴前調解,真正做到將司法服務搬進人民群眾家門口。今年來,全市15個“石榴雲共用法庭”共化解糾紛422件。(張雪梅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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