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楊尚明:群眾心中的“解紛人”

時間:2023-10-27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佚名

司法部發佈《關於表彰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模範人民調解員的決定》表彰299個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999名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雲南省怒江州楊尚明、江彬榜上有名!

楊尚明,男,現年31歲,中共黨員,2014年10月參加工作,現任蘭坪縣司法局營盤司法所所長。自參加工作以來先後在金頂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營盤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參與各類矛盾糾紛調解上百件,特別是2021年任營盤司法所所長以來,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71件,其中2021年調解29件,司法確認1件;2022年調解56起矛盾糾紛,其中法院訴前委派調解18件,司法確認18件;2023年截至目前共計調處糾紛86件,其中口頭案件6件,法院訴前委派調解14件,司法確認20件。

學習為先 充電加油

學習是永恒的主題。楊尚明剛到營盤司法所任職時深知自己法律知識儲備不足,基層經驗欠缺,因此,認真研讀《民法典》《人民調解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學習總結農村常見糾紛的規律及處理方法,在拓展自己法律知識面的同時遇到問題向單位老前輩、老所長請教,堅持在幹中學、在學中乾,通過兩年的磨練,掌握了一些調解技巧,為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摸清實情建機制 找準思路破難題

營盤鎮轄17個村委會及1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社區,人口3.8萬人,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大鎮。兩年來,楊尚明針對轄區重點村組、陳情人員、民間糾紛矛盾的特性,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則,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辦法,增進人民調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營盤鎮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準。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做到調解工作制度化、調解程式規範化、培訓經常化和司、法聯動聯調常態化。通過溝通協調,營盤司法所與營盤法庭形成了矛盾糾紛聯動聯調常態化工作機制,單個部門處理不了的糾紛,兩個部門共同分析研討後聯合調處,通過調解達成協定的,若協議內容符合司法確認範圍,由法庭立即予以司法確認,為調解協議安上一把“法律保險鎖”,讓糾紛當事人吃下一顆“定心丸”。兩年來司法所與法庭共計聯合調處40多起矛盾糾紛,司法確認39件,法院訴前委派調解32件。司法所與法庭聯動調解機制的建立和實施,既整合了法院和基層司法行政部門的資源,又搭建起矛盾糾紛化解新平臺,充分發揮訴調對接、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極大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節約了司法成本,同時這也是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新嘗試。

深入田間地頭 積極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楊尚明始終把工作重點放在“防”字上,認真摸索研究各類糾紛的特點和發生規律,充分運用感情、經濟、法律各種手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採取得力措施,防範到位,抓早抓小抓源頭,主動排查,對有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和可能誘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及時排查化解,確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兩年來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71起,實現了無民轉刑案件,無矛盾激化案件,無積壓案件。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勤勉敬業 用心工作 樹立良好形象

楊尚明多年如一日,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穩定壓倒一切,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和一心為民的敬業精神,堅持“一線”工作法,在田間地頭,“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不辭辛勞傾心為民排憂解怨。2023年4月農忙期間,為解決拉古村四戶村民引水灌溉糾紛,不辭辛勞、連續奮戰,經過3天努力,最終糾紛得到妥善調解,避免了一起一觸即發的民轉刑案件。

楊尚明靠著堅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業務素質,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他用其親身的調解實踐詮釋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宗旨,在以後的工作中,他將本著心繫群眾、服務群眾的工作宗旨,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廣大人民的合法權益,樹立了良好的基層司法形象。(怒江州司法局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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