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踐行“楓橋經驗” 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時間:2023-10-27來源 : 法治日報作者 : 石飛 陸敏

由於噪音糾紛問題,隔閡持續了兩年之久的張先生和王先生爭論著走進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東華街道“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大門,等候多時的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社區民警、律師、人民調解員你一句、我一句地與雙方展開“話聊”,一小時後,原本“紅著臉”進門的張先生、王先生和和氣氣地走出了大門。

“昆明市‘一站式’解紛讓‘紅臉’轉‘和顏’;是雲南紮實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個工作縮影。”雲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吳朝武介紹,近年來,雲南堅持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與雲南邊疆民族地區實踐緊密結合,通過制定出臺《雲南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從省級層面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聯動機制,搭建雲南省矛盾糾紛線上化解平臺,推進市、縣、鄉、村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切實將平安穩定創建在基層,問題隱患解決在基層。

據統計,全省各類調解組織5年來共調解矛盾糾紛200余萬件,調解成功率95%,調解協議履行率97%,人民群眾綜合滿意率平均為95%左右。

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築牢解憂“法治橋”

近年來,曲靖市充分借鑒“楓橋經驗”,積極探索社會治理創新實踐,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于2021年在麒麟區率先建成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區直部門、鎮(街道)通過“四駐模式”進駐中心開展工作,做到重點部門集中常駐,一般部門輪流入駐,涉事部門隨叫隨到,司法行政部門適時援助,公安、法院、人社等10個部門調派14人常駐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確保多元發力,及時調處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構建起“法治+綜治+訪治”多元調解、化解服務平臺,變單一部門“小調解”為多部門聯合“大調解”,實現了人民群眾來訪來訴、定分止爭“最多跑一地”。

“為有效暢通群眾反映訴求的渠道,築牢化解群眾矛盾的‘法治橋’,近年來,各級黨委政法委充分發揮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聯動機制牽頭作用,加強全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統籌謀劃、頂層設計、綜合協調,研究部署推進‘楓橋經驗’雲南實踐,做到開局有部署、推進有交流、經驗有推廣,不斷健全完善工作調度和推進機制,形成聯繫緊密、運轉有序、嚴實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時,協調推動省級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也要管糾紛化解’的要求,強化行業系統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參與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有效推進行業領域糾紛排查化解。”吳朝武説。

推動強基固本提質效 架起群眾“連心橋”

三台山鄉是全國唯一一個德昂族鄉,2022年,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州司法局、三台山鄉政府共同建立“托阿姆調解室”,依託村小組、村委會、鄉鎮三級人民調解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不僅僅是三台山鄉,雲南省各地積極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路徑,依託地方民族文化和村規民俗,打造了“犀鳥調解室”“金花調解室”“傣族金孔雀調解室”等獨具邊境少數民族特色的調解機構,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

據雲南省委政法委基層社會治理處處長王珍珍介紹,全省各地以推進城鄉村(社區)社會治理為抓手,按照“拉網式、全覆蓋”和“家庭瑣事不出戶、鄰里糾紛不出格、小事不出村(社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因地制宜開展形式多樣的城鄉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創造出許多具有邊疆民族地區特色的經驗和做法。

紅河州石屏縣壩心鎮探索“一中心三所一庭”調解模式。建成由綜治中心統籌組織,派出所、司法所、律師事務所、人民法庭為紐帶的“警、員、律、庭”四位一體的調解體系,利用“壩心法潤扶貧”微信群快捷便利的特點,向群眾推送婚姻家庭、交通安全、民法典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實現網路“面對點”普法。微信群中人民調解員、專職律師線上解答,辦理微信調解申請、法律諮詢等業務,進一步提升“線上”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水準。

雲南推動強基固本提質效,從基層抓起、從源頭做起,高效化解基層社會治理中群眾反映的“萬千事”,不斷尋求矛盾糾紛的“最優解”,讓老百姓遇到問題有地方“找説法”,架起了群眾的“連心橋”,截至目前,全省所有鄉鎮(街道)100%配備政法委員或政法副書記,州(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綜治中心建成率達100%,網格化服務管理實現全覆蓋,全省17萬人民調解員覆蓋到村(社區)、鄉鎮(街道)的16177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1440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打造了317個個人調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訪部門、公安派出所派駐658個人民調解組織;在8個涉邊州市建立402個民間糾紛聯合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形成了以村(社區)調委會為基礎,鄉鎮(街道)調委會為主導,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為骨幹,個人調解工作室為補充的“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調解網路”,有效夯實了社會治理“底座”。

堅持問題導向 構造優質“服務橋”

這幾天,城西農貿市場又亂又堵,希望有關部門進行整治。近日,德宏州芒市動煥街道城西社區居民向社區黨總支反映問題。社區黨總支調查核實、收集匯總後及時報告,街道黨工委及時“吹哨”,啟動聯合處置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迅速派出工作組,與街道、社區聯合開展整治行動,反映問題兩天內得到解決,社區居民無不交口稱讚。

“一個個矛盾化解在基層,一件件糾紛解決在訴訟之前……近年來,雲南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把黨的領導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推出惠民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構造優質‘服務橋’,做到治理過程讓群眾參與、成效讓群眾評判、成果讓群眾共用,讓治理成效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吳朝武表示,全省每年組織開展縣鄉村三級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綜合試點,著力打造具有雲南特點、邊疆特色、時代特徵的社會治理新模式,總結推廣了“綜治中心+網格化+資訊化”“訴前委派調解”“邊境村寨班戶聯防”“書記院壩(樓宇)協商會”等有效做法,確保了市域是重大風險終結地、縣域是解決問題主戰場、鄉村是排查化解日常矛盾責任主體。

據悉,為加強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雲南省還部署開展了為期一年的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組建省、市、縣三級161支77694人的專項普法工作隊,聚焦刑事發案率、信訪總量、命案數同比明顯下降,扭轉惡性命案高發多發態勢的“三下降一扭轉”目標,圍繞“向誰普、普什麼、誰來普、怎麼普”,以直面問題、直插基層、深入群眾的優良作風,紮實推進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與此同時,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廳聯合製定印發《關於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十百千萬”工程的工作方案》,在全省範圍內選樹10個“鄉鎮(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站式’平臺建設示範點”,10名“十佳人民調解員”、100篇“調解典型案例”、1000名“調解能手”、培訓10000名調解員。(石飛 陸敏 法治日報)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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