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法院舊縣中心法庭到馬鳴鄉巡迴審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仔細翻閱卷宗、耐心梳理案情,對當事人的情況進行了深入了解,考慮到當事人劉某為耄耋老人且行動不便,所以承辦法官決定把庭審現場“搬到”當事人劉某的家門口。庭審中,審判員仔細聆聽訴辯意見,針對案情詳細問詢;庭後,承辦法官耐心地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爭取友好解決本次爭議。
此次巡迴審判是舊縣中心法庭主動延伸司法審判職能的充分體現,通過“走出去”的方式將人民法庭搬到了人民身邊,使法律從冰冷的紙面走進了生活,既增添司法溫度,又兼顧法理與情理。法院主動到府服務的便民利民措施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減少了訴訟成本,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關懷與溫暖。
下一步,馬龍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把維護公平正義、維護群眾權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依託“巡迴審判”主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積極回應群眾的司法需求,持續向群眾傳遞法律的溫暖。(馬龍區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