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雲南省文山州硯山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了一起涉336名農民工勞務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就支付勞務工資達成調解協議,切實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8月14日,百餘名農民工聚集在硯山縣人民法院門口尋求幫助,縣法院高度重視,分管領導及立案庭庭長專門進行了接待,聽取了來訪人員訴求。原來,今年3月至6月間,吳某等336人被李某雇傭到其公司進行桃子的採摘、包裝、運輸等勞務工作,截至6月,經雙方結算,李某還拖欠勞務費共計1082929元。336名工人四處討薪無果後,來到硯山縣人民法院尋求法律幫助。
了解基本情況後,分管副院長帶領立案庭有關人員,來到吳某等人務工的公司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進行調查核實,經向李某宣傳相關政策和法律,分析利弊後,該公司負責人終於同意與工人進行調解。法官立即與民工代表進行聯繫,引導其撰寫起訴文書。
8月17日,經組織被告及4名原告方代表進行調解,承辦法官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向雙方當事人宣講法律、做思想工作,耐心疏導雙方的對立情緒。經過法官的多輪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李某及其公司于12月底前支付吳某等336人勞務工資108.2萬餘元。至此該系列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用時兩天即得到圓滿處理,有效維護了討薪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長期以來,硯山縣人民法院認真落實“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積極探索繁簡分流、訴前調解、速裁快審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訴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減輕當事人訴累、快速化解矛盾為目標,真正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一線、化解在萌芽狀態,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硯山縣委政法委 硯山縣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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