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雲南省掃黑除惡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通知,自8月1日開始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集中宣傳月活動。昆明法院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決策部署,紮實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系列普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貫徹落實《反有組織犯罪法》的法治環境,有效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
昆明中院
8月17日,昆明中院刑一庭法官到東川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宣講活動。宣講中,法官以“依法掃黑除惡·守護平安昆明”為題,從《反有組織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和過程、立法意義、條文重點、具體法條的理解與適用等多個方面,結合近年來昆明市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中積累總結的經驗做法,以及真實鮮活的案例所反映的常見問題,對打擊有組織犯罪工作進行了宣講。
石林法院
8月16日,石林法院組織幹警到雙龍廣場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現場宣傳。幹警通過發放宣傳折頁、設置法律諮詢臺、現場講解法律知識等方式,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反有組織犯罪法》的認識。本次活動發放宣傳折頁200余份,普法紀念袋200余個,受教育群眾300余人。
盤龍法院
8月18日,盤龍法院聯合盤龍檢察院、青雲街道辦事處走進社區,多措並舉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宣傳活動。普法宣傳員們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在場居民講解了《反有組織犯罪法》中的重點內容,告知大傢具體的舉報方式,增強大家對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夯實有效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的群眾基礎。
活動現場,盤龍法院聯合盤龍檢察院、街道(社區)共同聘用具有法律知識背景並熱心服務群眾的居民,為其頒發普法志願者證書,鼓勵志願者們採取“定點+走訪”“線上+線下”“常規+定制”等服務方式,貼近群眾、走進群眾,了解群眾法律服務需求,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活動。
官渡法院
8月18日,市級宣講團成員、官渡法院刑庭庭長到盤龍區、嵩明縣政府相關部門及街道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系列宣講活動。宣講中,法官從立法背景,反有組織犯罪的工作原則、法律適用、各部門職能分工及工作機制等方面,深刻闡述學習掌握《反有組織犯罪法》的重要意義。同時,結合昆明市掃黑除惡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講解了有組織犯罪的特徵、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認定等,讓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變得淺顯易懂。(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黃俊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