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自製食品多為“三無”産品
發佈時間: 2018-03-01 09:22:06 |來源: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年關將至,一些風格獨特的伴手禮逐漸在網上走熱。其間,一些自製食品披上“手做”、“家庭作坊”、“私房”、“媽媽味道”的“外衣”,通過網上購物平臺,滲入普通人的生活中。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出售自製食品的商家會將“不添加任何防腐劑”作為賣點,向買家進行推銷。但不少網售的自製食品其實暗藏安全隱患。一些售賣商家承認,他們在加工食品的過程中,沒有進行食品安全的檢查,保質期也是根據經驗自行判斷。
中國食品産業評論員朱丹蓬表示,很多自製食品的商家不具備專業的設備及專業製作知識,導致這類“三無”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對於消費者來説,網購這些“三無”的自製食品,一旦發現問題,因為缺乏生産方的資訊,維權的難度會比較大。對此,專家指出,網上購物平臺應加強對“自製食品”商家的監管,同時,消費者應增強鑒別、判斷自製食品安全隱患的能力。
事件
“自製食品”網上走熱引關注
一些自製食品,打著“純天然”的旗號,日漸成為饋贈親友的禮品。但自製食品是否安全,一直以來都是眾人爭議焦點。
近日,一篇名為《有哪些食物,為了健康你一定不吃》的帖文,在社交媒體上引起關注。帖文中提到,有網友在淘寶上購買了“現挖的百香果原漿”,到貨後發現瓶子膨脹,打開時果漿噴灑一地。此外,帖文中還提到,這類自製食品沒有正規標簽、配料表、保質期、營養成分等,質疑其為何能在網上購物平臺公開售賣。
帖文內容隨即引發眾多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自製食品不會添加防腐劑,原材料更加優質、新鮮,總體來説對身體健康有益,而一些衛生問題,只是偶發的、“小概率事件”。也有網友對此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自製食品在生産時無法保證衛生,而且儲藏和運輸環節中,如果沒有做好殺菌和冷凍,也會引發食品變質,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
現象
大量“三無”自製食品現身網購平臺
2月8日,北青報記者在網上購物商城隨機檢索發現,百香果原漿、黃桃罐頭、辣椒醬、下飯菜、豆腐乳、肉乾、農家鍋巴等,都是在網上購物平臺上熱銷的自製食品。無一例外,這些食品往往以“不添加任何防腐劑”、“無色素”、“原産地直銷”、“綠色健康”為賣點,吸引消費者蜂擁購買。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除了自稱品質優良,價格相對較低也是賣點之一。一家月銷量5440筆,出售新鮮現挖的自製百香果原漿的商家介紹,其産品“10元一斤”,而其他正規生産廠家出售的百香果醬,一斤的單價為15元至30元不等。
部分自製食品的商家為了表明是“手工製作”,還會附上生産視頻,呈現出在開放的環境中,幾人徒手加工、分裝食品的環節。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儘管不少賣家會使用塑膠瓶、玻璃罐等容器分裝這些食品,但這些食品外包裝上,未標注産地、生産日期、配料,也沒有附上商家的聯繫方式或品質合格證明等。
細節
有賣家承認缺乏衛生監督
北青報隨機諮詢了一名自製百香果原漿的商家,他介紹,自己的産品“乾淨衛生”。但在評論區,不少買家曬出圖片,稱購買到的産品出現異味,有白色泡沫狀不明物質,瓶身膨脹,打開後發生果汁爆裂的情況。對此,商家解釋稱,收到産品後,“馬上放冷凍(室)冰硬了再打開”就能解決這一問題,並表示産品“可以保存3個月左右”。
北青報記者詢問商家,産品生産過程中是否能保證安全、衛生,商家稱“來買的都是老主顧,品質都是能保證的”,但他承認,産品裝罐過程中沒有進行過安全檢查,需要“自己注意衛生”,也沒有相關的合格證書。
北青報記者在一家生産銷售正規百香果醬的商家處了解到,規模化的食品生産整個流程都有嚴格規範,商家必須能夠向消費者提供生産許可證、産品標準號、廠址、配料表等資訊,而且在生産過程中,員工的服裝和操作都是有相應規範的。
北青報記者探訪發現,部分無生産日期、無品質合格證以及無生産廠家的“三無”自製食品,或許已經與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密切接觸”了。在不少出售百香果原漿、辣椒醬等自製食品的評論區,不少奶茶店、果汁店、餐飲店的買家表示,已經多次購買這些原材料用以加工飲品、菜品等。
觀點
網購平臺應加強資質監管
中國食品産業評論員朱丹蓬表示,很多自製食品的商家,不具備專業設備及專業的製作知識,導致這類“三無”食品存在安全隱患。他指出,以部分買家提到的“網購的自製百香果原漿瓶身爆裂”的現象為例,這説明運輸過程中,産品包裝已經産生氣體,“這是微生物發酵的一個結果,説明産品被細菌感染,已經腐敗變質了”。朱丹蓬表示,對消費者來説,這樣的食品已經無法再食用,而不是像商家承諾的那樣“先冰凍再打開”就能解決。
朱丹蓬表示,一些自製食品商家,通常會宣傳“不添加防腐劑、添加劑”,讓買家覺得産品比較匠心、安全可靠。“實際上這是一個誤區”,他解釋稱,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腐劑、食品添加劑等是相對安全的,而且會起到一定的抑菌防腐的作用,更好地保證産品品質。他還提醒道,對於消費者來説,網購這些“三無”自製食品,一旦發現問題,因為缺乏生産方資訊,整個維權的證據鏈以及維權的難度會比較大。
對於網上“三無”自製食品氾濫的現象,朱丹蓬表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也就是説,從法律層面來説,早就規定網售食品的商家必須滿足‘三證齊全’等要求,即要有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生産許可證。因此,網上購物平臺應該加強對自製食品製作、流通、銷售資質的監管。”同時,消費者也應該樹立安全意識,對自製食品暗藏的安全風險,要增強甄別和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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