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免費送”陷阱比餡餅多 往往並非真正免費

發佈時間: 2018-03-01 09:19:39 |來源:北京晚報 | 李松林 |責任編輯: 沈曄

 

網上“免費送”陷阱比餡餅多

“免費送!我已經領了,是真的哦”,“只要集齊30個讚,就可以免費獲得XX”……這幾年,網頁、微網志、 微信朋友圈等平臺上的“免費送”活動不少。送出的“獎品”往往還標榜“大牌”、“名牌”、“包郵”等等。而隨著年關到來,“免費送”活動大有活躍之勢。

插圖 宋溪

記者採訪發現,這些“免費送”,往往並非真正免費。所送物品以香水、手錶、手串、面膜等小物件為主,也有“旅遊大獎”等。看似“餡餅”背後,實則有著不少陷阱。專家指出,目前對於“免費送”現象,缺乏明確的法律定性,應出臺相關規範。

轉發領“名牌”香水付快遞費且資訊疑洩露

當宋雪嬌看到“只需轉發即可免費獲得知名品牌香水”時,她先是一愣。但考慮到只有99個名額、“手慢無”,一向謹慎的她沒有多想,便轉發了出去。在確認“中獎”後,宋雪嬌很快向“客服”提交了姓名、電話、地址等資料,幾天后,她收到了“名牌香水”。

宋雪嬌沒想到,領取香水要支付快遞費39元。“那時候不知道是中獎的快遞,便簽收了。後來就想,一瓶香水,到付也沒有那麼貴吧?”而當她打開包裹,便直呼自己“上當了”。“香水是高倣香奈兒,估計也就值幾塊錢。這個又沒法‘七天無理由’退換,我也沒有維權意識,就當買了教訓。”宋雪嬌説。

真正讓宋雪嬌窩火的,不是高倣香水,而是個人資訊被洩露的尷尬。幾週後,宋雪嬌接到一個電話。“説是某某牌子,又送我化粧品。管我要兩百元,我就感覺騙得太明顯了,和他們理論了幾句,就把電話挂了。”宋雪嬌懷疑,她參加那次“免費送”的活動後,自己的手機號已被洩露。此後,宋雪嬌發誓:“不再輕信任何‘轉發朋友圈免費送’的非權威機構的活動。”

孫明與宋雪嬌有相似的遭遇。去年,孫明在一家小公司實習。有一天,他老闆發了一個“送小葉紫檀”的朋友圈。“出於對老闆個人的信任,且公司其他人也在幫忙宣傳,就相信了。”可是,當孫明到付了35元快遞費後才發現,“東西做工很差。肯定不是紫檀,因為顏色是後刷上去的,還有不均勻的顏料。”最終,還處於實習期的孫明選擇了“吃啞巴虧”。

88個讚換免費遊卻冒出“保證金”等費用

“多留個心眼,即使朋友都在參加,也要確定其真實性再説。”想起之前的一次經歷,黃麗萍可謂“體會頗深”。

去年七月下旬的一天,黃麗萍看到幾位朋友都在轉發同一條朋友圈廣告。內容大致是:“××旅行社××營業部定於八月十八日盛大開業。開業前集滿28個讚,可得到驚喜紅包一個;集滿58個讚,免費得雙飛香港五日遊(包含一天的自由活動);集滿88個讚,免費得雲南雙飛六日遊。開業當天上午11點活動結束,動起你們的手指趕快行動吧!”在這則廣告的末尾,還附上了活動的諮詢熱線和詳細兌獎地址。

有這等好事?由於店面就在朋友家附近,黃麗萍沒多想,便跟著轉發求點讚。不一會兒,黃麗萍完成了88個點讚,摩拳擦掌憧憬著即將到來的“免費雲南雙飛六日遊”。當黃麗萍抱著試一試的態度聯繫該店工作人員時,工作人員在驗證了點讚數量後告訴她,“免費雲南雙飛六日遊”的資格已經具備,具體去雲南哪,也可以隨她選。但是,並不是免費。

聽完介紹後,黃麗萍恍然大悟——原本積滿88個讚的“免費遊”,竟還要繳納各種名目的費用。“什麼機票費、保證金,還要買保險……其實核算下來要交不少錢。”黃麗萍説,當聽説還要向商家交錢時,大多數人已經放棄了,可是又無可奈何。店家卻在這次“免費送”活動中,達到了宣傳效果。“實際上,他們是利用了消費者貪便宜的心理。商家能不能以誠信為本呢?”黃麗萍反問。

探因

“免費送”在多個平臺存在或為騙局和欺詐

“春節馬上到了,不管手機裏,還是街頭,免費送東西的活動太多了。我在想到底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55歲的唐雲再大爺告訴記者。前不久,他在網上看到“邀請好友進群免費得名錶”的活動,本想給自己“掙”一塊手錶,卻發現手錶是“高倣貨”。然而,面對鬱悶的唐大爺,客服卻安慰道,“高倣到這個程度已經很不錯了,我們就是為了吸引人氣。”

類似真假難辨的“免費送”活動,多個平臺都存在。記者在新浪微網志輸入“免費送”關鍵字,共找到13045條命名包含“免費送”的用戶。諸如“美瞳免費送”、“POS機刷卡免費送”、“免費送口紅”、“針灸面膜免費送”等。在用戶的個人簡介中,不少用戶都留下了微信或QQ號碼。而在微信以“免費送”為關鍵詞搜索公眾號,可見諸如“免費送無限流量”、“優惠券免費送”、“免費送獎品”等賬號同樣存在,更有“免費送錢”等賬號。這些賬號中,多數已停止更新,且很少有開通網友留言。

早在前年,微信團隊就發佈了《微信外部連結內容管理規範》。《規範》稱,通過虛假宣傳、惡意行銷等方式,例如以騙取郵費為目的的贈送物品活動、虛假付費服務等,類似資訊屬於欺詐類資訊,一經發現將立即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賬號封禁直至登出等。

上個月,一些媒體和機構也曾就“免費送”等現象做出風險提示。在《人民日報》發佈的一則微網志中,列出了朋友圈的八大騙局。集讚得獎、轉發免費送、幫忙砍價、投票獲獎、拼團買水果等情形位列其中。有網友指出,“這種騙局就是利用市民貪便宜的心理,先發佈免費資訊吸引大量顧客,然後用訂單跟廠家談價格,跟快遞公司談運費……”

知情人士表示,“免費送”更多是一種噱頭,以此實現“賺人氣”、賺差價、平臺流量“引流”等目標。此外,也有相當一部分微商從業者利用“免費送”的手段兜售産品,産品品質和安全良莠不齊。從實質來説,網路上的不少“免費送”活動是騙局和欺詐。

觀點

須提高防範出臺規範定性和管理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護憲律師事務所主任衛愛民認為,以上“免費送”案例,需要付較高郵費也好、繳納各種費用也罷,都虛構了“免費”這一事實,法律上可以認定這是一種涉嫌欺詐的行為。同時,網上推出的各種“免費送”活動,往往隱藏著諸多風險,廣大市民需要引起注意。

衛愛民提醒,參加一些來歷不明的“免費送”,首先面臨著公民資訊不當洩露的風險,威脅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包括手機號碼、微信賬戶等。“曾有一個統計數據説,每年大致有20%左右的人,通信秘密被侵害和洩露。某個商家或企業拿到你的數據,就意味著有可能轉手給別人。”其次,個人的財産權益會受到威脅。一些不良商家或個人一旦掌握了公民相關資料數據,就可能通過“駭客”等非法手段,威脅市民的財産權益。此外,還可能不時地有莫名其妙的電話打來,破壞市民的生活安寧,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非法獲取和濫用公民資訊這一問題一直較突出。類似活動往往並不需要公民提供這麼多資訊,但商家仍然毫無節制地要求你提供諸如身份證號、職業,所在單位名稱,住址、收入等資料。”衛愛民説。

“公平交易是商事活動基本原則,市民不要有撿小便宜的心理,收到相關資訊後,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判斷。”衛愛民補充道,“免費送”是這幾年才出現的現象,目前相關法律對其的定性比較模糊,甚至可以説是空白。因此,“建議儘快出臺規範性的文件,對這種行為進行明確的法律定性,並加強監督管理。”作為市民來説,須提高這方面的防範意識,不能隨意地洩露個人資訊。此外,“企業和個體商家也要強化企業道德標準,不要過度消費公民資訊。所需資訊應以克制的態度,以少量資訊為常態,以基本可以滿足這項事宜的基本使用為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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