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訂餐亂象何時能根治

發佈時間: 2017-03-16 11:39:22 |來源: 檢察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日前,有媒體對廣東省廣州市的網路訂餐平臺現狀進行暗訪。暗訪發現,臟亂差的小餐館只需要給仲介一點小錢,就可以順利通過平臺審核。記者用公廁和停車場作為地址申請開店,竟然都能通過網上審批流程。媒體報道後,廣東省食藥監局工作人員立即對問題餐館進行了執法檢查,同時約談了網路訂餐平臺。而網路訂餐平臺也表示,將配合各地食藥監部門嚴格監管網路訂餐後廚衛生,嚴管開店流程,並進行嚴格的內部自查(3月15日《新快報》)。

網路訂餐讓消費者足不出戶就可享受美食,這個産業的健康發展,對消費者和網路訂餐平臺、商家來説,是一種雙贏,但不合格的餐飲衛生條件卻是對消費者權益的莫大侵害,更是對食品安全的嚴重威脅。作為網路訂餐平臺,其對入駐商家的監管責無旁貸;而作為最後一道關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也不應缺席。

對於消費者,商家的嚴格自律是其享受安全、衛生食品的第一道關卡。遺憾的是,依然有些商家無視自己的誠信和責任,為了眼前利益甚至不惜鋌而走險。當入口的美食竟可以和“廁所”聯繫在一起時,我們不斷呼籲的“誠信”、艱難建立起來的信任,如何能夠巋然不動?

信任的建立不易,而信任的瓦解卻分分鐘能發生。為此,負責任的網路平臺也應向不良商家亮紅燈。據報道,“給個紅包”就能通過仲介在網路平臺上辦理出開店證照。而根據《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入網食品生産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並在網路平臺上公開。網路訂餐平臺的審查管理,原本應是網路訂餐安全的第二道關卡。

要保證這道關卡不被突破,不能單靠平臺自律,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管必須要強硬。在網路餐飲監管方面,出於監管效率和監管的針對性,法律將一部分監管責任分配給網路訂餐平臺,但這並不意味著相關行政機關就可以置身事外了。制度規範本身並不能杜絕食安問題的發生,只有環環相扣、嚴格有力的監管,才能確保從網路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有關監管部門不僅要保持對商家的監管,還要加強對網路訂餐平臺的監管。

對於媒體曝光的違法商家、商家與網路餐飲平臺之間的違法交易行為及網路餐飲平臺疏于監管的行為,有關部門必須儘快核實查處,對於存在的監管漏洞,儘快補上。這種事後的彌補固然必要,但消費者更需要的應是提早預防和主動查處。

網路訂餐平臺亂象就曾在去年“3·15”被央視曝光,但今年問題依舊。多麼希望明年“3·15”,這不再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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