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The North Face官方商城頻頻砍單
發佈時間: 2017-03-15 15:34:18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網上購物,付了錢卻收不到貨,甚至遭遇電商單方面任性取消訂單,這種怪現象叫做“砍單”。
面對電商的這種強勢,消費者往往會因為沒有損失金錢而自覺放棄維權,默默接受。
電商肆意“砍單”的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秘密?商家到底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北京青年報記者日前展開調查。
市民王先生1月18日通過朋友的分享得知“北面The North Face官方商城”正在做活動,不少衣服、鞋的價格特別優惠,於是他趕緊註冊成為其會員,然後下單訂了兩件羽絨服,價格都在180元左右,而原價要2000多元。
可幾天后,王先生並沒有如期收到商家的貨,接到的卻是商家一則價格異常的通告。通告發出後,王先生的訂單也隨即被官方商城單方面取消。錢雖然順利地退到了自己的賬戶上,可王先生仍然很生氣。
他向北青報記者表示,消費者按照正常的操作完成付款,就應該視同買賣合同成立,電商用一句“系統故障”就單方面取消了訂單,完全置消費者的權益於不顧。
訂單被取消後,王先生有沒有獲得相應的賠償呢?王先生説,收到了商城打來的50元優惠券。而要想使用優惠券,必須在商城裏消費,而且還限定了2017年2月28日的截止日期。“我在官網上註冊,成為新會員還能獲得100元優惠券,單方面取消訂單才給50元優惠券,根本就不是賠償。”
王先生很無奈:商家順利退了錢,消費者難道就沒有損失了嗎?
遇到這種情況的還有消費者胡先生,除了和王先生有著相同的遭遇外,胡先生2月11日又接到該網站的短信,説可以以吊牌價四折購買之前被“砍單”的羽絨服,折後是800多元一件,這比“砍單”之前180元一件的價格貴出了好幾倍。
北青報記者從市消協獲悉,他們已經收集到21件“北面The North Face官方商城”以網站故障為由“砍單”的案例。21名消費者反映,在其官網購買羽絨服下單成功,並支付貨款後,被商城以網站故障為由單方面取消訂單,可沒過幾天,消費者卻收到商家可以四折處理“砍單”商品的資訊。
該商城為何如此頻繁地單方面取消訂單?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其在公告中稱,那些得到實惠而被取消的訂單為“異常訂單”:“北面The North Face官方商城自2017年1月18日起因系統故障,導致部分商品(異常商品清單達到16種)在官方商城標示的價格異常,嚴重與我們的真實意思表示不符。我們發現後已立即啟動官方商城的故障排除程式,目前該故障已排除。但截至官方商城恢復正常前,已有部分用戶按照異常價格購買商品。我們就本次故障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如您以異常價格提交訂單並已完成支付,我們將會陸續取消您的訂單,或您也可以自行取消訂單,您已支付的訂單金額將按原支付路徑返還。”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商城單方面取消訂單後,在公告裏並沒有提到對消費者如何賠償,而是用了“補償”,而這種補償的方式是下發帶有使用期限的優惠券。
相關案例
一個月不發貨消費者被迫撤單
市民雷女士去年“雙十一”時曾在一家淘寶服裝店購買了一條價格為119元的褲子,購買時商家標示這條褲子為特價産品,並承諾“3天左右陸續發貨”。
然而雷女士等待了半個月,商家卻遲遲沒有發貨,雷女士隨即向店家詢問情況,商家僅回復“需要廠家訂做,所以時間花費比較長”,並讓雷女士再多等一週。一週後也就是雷女士下單後的將近一個月,這筆訂單仍舊沒有發貨,無奈之下,雷女士自己選擇了退款,退款理由是“未按約定時間發貨”。第二天賣家同意退款並把錢退給了雷女士。
優惠活動結束後,雷女士發現,這條褲子非優惠時期的價格仍是119元,也就是説商家打出的“優惠價格”其實與平時的價格完全一樣,並不存在打折和降價。
此外,這筆退款完成五天后,雷女士的手機便開始不斷收到該淘寶網店發來的優惠資訊,顯示該網店近期的優惠內容。
專家對話
“‘砍單’屬於違約”
對話人:法學專家、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
面對商家和消費者玩起的“砍單”遊戲,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表示,商家單方取消訂單已屬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其履行合同。
北青報:消費者在網店購物,價格是第一位的,網店的標價和實體店價簽的標價在法律規制上是否一致?
尹飛:不管是網店還是實體店,標出了價格就自然構成了一種要約邀請,也就是商家通過價格展示希望消費者向自己發出要約,把商品賣給消費者。兩者是一致的。
北青報:網購合同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生效呢?付款後還是發貨後?
尹飛:消費者看到價格後下單,即構成了一種要約,也就是希望和電商訂立合同,電商確認就構成了承諾,合同成立。在王先生和雷女士的案例中,消費者還都付了款,説明消費者已經在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了,不管其發沒發貨,這個合同顯然是成立而且有效的。
北青報:商家單方取消訂單,是否屬違約,按照法律法規是否應該賠償?
尹飛:商家沒有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當然構成了違約行為,作為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消費者解除合同,要求違約的損害賠償。如果消費者能夠證明商家存在欺詐,還可以再按照“消法”第55條,要求商家3倍返還價款的賠償。
北青報:商家發出的“關於價格異常訂單的公告”是否有法律效力?
尹飛:這個公告只是商城單方的辯解,不能拘束消費者。換句話講,系統故障確實,也屬商家自身問題,它只能以重大誤解為由請求法院撤銷合同,自己是無權撤銷的。至於商家給的補償,只是單方毀約之後提出的和解協議的要約,消費者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北青報:在雷女士的案例中,商家並沒有主動取消訂單,而是讓消費者主動取消訂單,雷女士還能維權嗎?
尹飛:雷女士取消訂單是因為商家違約在先,沒有按時發貨才取消合同的,沒有發貨的商家已經構成了違約,消費者取消訂單,並不影響消費者向商家提出損害賠償的違約責任。
北青報:面對“砍單”消費者應該如何維權?
尹飛:面對砍單,消費者需要先固定好證據,特別是涉及證明電商欺詐行為的證據,還可以到消協、工商進行投訴,不要聽之任之。另外,消費者還要具備一定的鑒別力,價格明顯離譜的就要謹慎,看是不是商家在有意套取消費者個人資訊。
官方説法
“砍單”五大理由成商家慣用伎倆
“砍單”這一電商任性的行為,也引起了市消協的關注。昨天,市消協發佈了電商“砍單”問題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八成消費者遭遇過電商“砍單”,且有超過一半的“砍單”案例發生在電商平臺商家。商品缺貨、操作失誤、系統出錯、産品品質、訂單異常等成為商家“砍單”最常見的五大推脫理由。
忍氣吞聲的多訴諸法律者寥寥
此次電商“砍單”問題調查,從2月4日至2月17日共收到有效調查問卷3484份,其中2836人表示有過網購被“砍單”的經歷,佔比81.4%。關於“砍單”問題頻發的原因,排在首位的是消費者認為商家違約成本太低。
面對“砍單”,除了部分被調查者選擇向消協投訴或找商家理論外,不少被調查者選擇忍氣吞聲,而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被調查者更是寥寥無幾。
在北青報記者的調查中,王先生、雷女士遭遇砍單的理由分別為系統故障和缺貨,在本次市消協徵集到的148件“砍單”案例中,商家“砍單”五大理由為:商品缺貨、操作失誤、系統出錯、産品品質、訂單異常等。
其中,以商品缺貨為由“砍單”的案例最多,達到51件,佔比34.46%;以操作或系統出錯為由“砍單”的案例45件,佔比30.41%;以産品品質為由“砍單”的案例35件,佔比23.65%;以訂單異常為由“砍單”的案例8件,佔比5.40%;以其他理由“砍單”的案例9件,佔比6.08%。
“砍單”涉嫌套取大量個人資訊
市消協表示,消費者在電商網站上下單,必須提交地址、聯繫電話等個人資訊,如果電商“砍單”後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或為此付出較低的成本代價就可以掌握大量潛在用戶的個人資訊,這勢必誘發更多不誠信的商家通過“砍單”行為來套取消費者的個人資訊,然後有針對性地推銷自己的産品。本次調查中,有不少被調查者反映,自己在被商家“砍單”後,沒過幾天就接到了商家推銷被“砍單”商品的資訊,消費者懷疑商家故意通過假促銷活動套取消費者個人資訊,再有針對性地推銷産品。
市消協建議正在制定的《電子商務法》應從立法的角度對電商“砍單”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從根源上堵住電商“砍單”的漏洞。
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增強依法維權意識,面對商家的任意“砍單”,應當保存好證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遇到一些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群體性“砍單”行為,更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面對電商的任性“砍單”,市消協不排除採取公益訴訟的方式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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