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蝦還是賣冰?成都部分超市一斤凍蝦三兩冰
發佈時間: 2017-03-01 13:25:10 |來源: 成都商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永輝超市匯龍灣店內冷凍的去頭紅蝦
“我在超市買了凍蝦,回家解凍以後,重量少了將近一半。”近日有市民向成都商報反映。記者走訪了成都市內數家超市以及青石橋海鮮市場,發現在售的冷凍蝦産品中,1斤蝦中冰的重量佔有2到3成不等。
記者體驗:1斤凍蝦3成冰
2月22日,成都商報記者在永輝超市匯龍灣店購買了冰凍的去頭紅蝦,標簽顯示重為602g;接著又在家樂福青石橋店購買了冷凍紅蝦仁,標簽顯示重為480g。分別解凍並除去水後再稱,購自永輝超市的去頭紅蝦重量減為420g,而購自家樂福超市的紅蝦仁的重量則減為340g——相當於1斤凍蝦裏,冰衣就有3兩重。
超市:價格已考慮冰衣因素
“冷凍産品的冰衣是供貨商完成的。”家樂福青石橋店的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銷售過程中超市也不能解凍後再售賣。她表示,冰凍蝦等産品的價格已經考慮了冰衣的因素,“比新鮮的同等産品便宜大約一半。”此外她稱,在訂貨時,超市會向供貨商提出冰衣含量的要求,“不過供貨商也會反映,蝦仁本身就含有水,不好控制。”“售賣時的標價,本身就是含有冰衣的一個價格。”
業內:20%冰衣足夠保鮮
“現在成都市面上銷售的凍蝦産品,冰衣含量基本上在20%—30%之間,個別的還有40%。”從事冰凍魚蝦産品經營多年的邱先生介紹,包冰衣一方面是為了保鮮,“其實,20%的冰衣足夠保鮮了。”邱先生表示,有的供貨商給蝦産品包裹更多的冰衣,有降低成本考慮。“一盒少20克,十盒就少200克,這就意味著成本少了十多塊錢;在售賣時他少幾塊錢,消費者以為買到了便宜,其實還是吃了虧。”在他看來,這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到,2012年農業部曾發佈過《凍熟對蝦》標準,該標準給出了冰衣含量的計算公式:冰衣含量=(含冰衣的産品總重量-産品凈含量)/産品凈含量,並規定冰衣含量應當不超過20%。不過,該規定針對的是全蝦,並不適用於去頭蝦以及蝦仁等産品;另一方面,該規定並不是強制標準。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