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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司法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蘇軍致辭

發佈時間: 2016-12-13 10:42:41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司法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蘇軍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司法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蘇軍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同志們、朋友們,大家好。

很高興應邀出席第二屆全國創新社會治理經驗交流會,首先請允許我對這次活動的成功舉辦表示熱烈祝賀、向為社會治理辛勤付出的各地的特別是基層來的同志們,致以誠摯的問候。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們黨執政理念的重大創新,是我國社會主義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是完善、發展社會主義制度,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八大五中全會推出的中共中央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進一步認為加強社會治理,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現十三五規劃提供堅強保證的重要抓手。加強、完善、創新的社會治理越來越強化,治理理論研究越來越深入,為實現社會治理的科學化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創新社會治理必須牢牢把握住最大限度的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構建全民共建、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

這十分清楚的表明瞭治理的主題是多元主題,與傳統的高度集權的差別是強調公眾參與,法制建設,落實改善國家和社會的關係。黨委抬頭看路,做好社會治理的理念、戰略規劃等頂層設計,政府主要是負責做服務,轉變職能、捋順關係,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強化社會治理職能,努力建設服務政府,滿足公民多元化的需求。社會協同主要是要發揮好人民群體、基層群眾組織等協同作用。實現黨委政府和社會力量互聯、互動、互補的社會公共網路。

與政府相比,社會組織有社會網路天然優勢,主要是自治,沒有社會的自治就沒有社會的善治,讓組織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治理是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一定要調動每一個公民的積極性,實現社會治理人民參與,和諧社會人人共用的良好局面。

法制保障是講手段,依法治國是我們的總要求,社會治理是作為整個社會系統一部分,同樣需要法制最根本的保障手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推出的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若干問題的決定,為規範、提升社會治理水準,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保障作用。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根本是建立以社會為本位,居民需求為導向的服務新理念,要建立社會活力與社會穩定的新平衡、政府與社會合作共治的新關係。

當前的主要的任務是創新社會體制的新要求,推動社會治理的精細化,構建全面共建共用的新格局。地方社會治理是治理的重要場所,是積累創新的重要源泉。創新社會治理著眼于維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的增強和諧因素等,創新已經成為創新政府行為的重要工作。各地落實中央精神,大膽的試錯、勇於創新,爭當改革創新派,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嘗試,取得了可喜可賀的成績。

本次交流會梳理各地社會治理創新的做法,從全國各地、各地區選取典型的案例提煉、總結,並通過交流相互啟發、一定能為其他地區更好的開展、社會治理創新活動,提供參考和借鑒。

今天在座的同志們都是社會治理領域的實踐者、執行者,希望大家活動之間圍繞加強社會治理、深入交流討論、奉獻真知灼見。

社會治理創新儘管取得了不少進展,但是總體上還處於開局的階段,新時期加強社會治理形勢很好、機遇難得,也存在較多的問題、困難和挑戰,我們依然任重道遠。攜手共建創新社會治理,落實黨中央的重要舉措,根據社會發展需求,尊重社會規律,動員社會力量,團隊體制機制,發展社會服務、推動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為推動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做出來更大的貢獻。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