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説明

發佈時間: 2016-10-13 10:26:33 |來源: 聯盟中國 | |責任編輯: 曹洋

 

2016綠色發展與生態建設新標桿

評議辦法説明

一、範圍介紹

徵集各地方省市、縣、知名企業在綠色發展、綠色品牌,以及創建生態文明進程中的具體措施與成效案例,由上級推報、自主提交、自願申報的形式展開。評選範圍以“生態規劃、生態經濟、生態環境”為基本點,突顯在“生態空間、綠色發展、綠色品牌、環境保護、低碳節能、水生態、生態林業、科技創新、機制創新”九個類別。針對切實關係民生建設、生態保護、自身品牌的具體措施,從中選取有代表性、影響性、典範性的典型案例進行重點宣傳推介,同時表彰實施舉措的主體政府與企業。

二、提交參照

1、所有申報單位須在“綠色産業、綠色資源、綠色品牌、迴圈經濟、環境保護、低碳節能、社會責任、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內容中提交,要求提交案例具有“主題鮮明、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等特徵,並在提交材料中註明“參選案例”字樣。

三、評審流程

第一階段 分析匯總 前期通過各地方政府(企業)官網,以及人民網、新華網

等重點媒體網站的新聞資訊,匯總該城市、企業關於綠色

發展、生態建設的內容資料,進行篩選,初步確認入圍評

選城市與企業;

第二階段 自主提交 在申報期內接受各地方城市、企業在推進生態文明、打造

綠色品牌方面的具體案例,並在活動官網進行公示,接受

社會大眾和主流媒體監督;

第三階段 專家意見 對各地提交的典型案例和綜述材料由專家組進行分析比

對,同時給出專家評審初步意見;

第四階段 輿情監測

在公示期間,對入圍單位的“大眾關注度”進行統計分析;

(1)以近年國家相關部門評定的榮譽稱號為參考

(2)以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品質狀況的滿意程度為標準

(3)以社會輿論、媒體監督為基礎的正面形象報道為參考

(4)以專家的推薦介紹為參考意見進行綜合審議

(5)以各地提供的綜合案例為客觀基本標準

(6)申報單位在為期15日的網上公示期內,如有負面報道將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五階段 綜合評議 經網路公示、專家建言、大眾關注、輿情監測、比對分析

後,最終産生優秀城市(企業)。

五、榮譽名稱

2016創新中國-綠色發展典範企業

2016創建生態文明標桿城市

2016創新中國-綠色發展優秀城市

六、顧問專家團成員(擬)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辜勝阻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中心主任 李 鐵

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 姚景源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 楊淩隆

國務院研究室資訊司司長 劉應傑

國務院參事 施祖麟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副司長 劉建偉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原司長 李兵弟

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中心主任 徐鐵夫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賈 康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 陳 淮

北京大學城市規劃設計中心主任 呂 斌

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 牛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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