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的建議
發佈時間: 2016-03-11 15:49:29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沈曄
黨中央關於“十三五規劃” 的建議強調“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並提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這為民辦醫療事業的發展指明瞭方向,也為民營口腔醫院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根據我們的調查,近年我國民營口腔醫院發展迅速,拜博、佳美、聖貝、瑞爾等民營口腔醫院已呈現出連鎖經營的態勢,但是,由於政策保障和制度執行不足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民營口腔醫院發展也遇到了很多困難,特別是在規模化發展中阻力重重。為此,我們呼籲全社會要更加關注民營口腔醫院的規模化發展問題,並就此問題提出一些具體的政策建議,希望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重視與支援。
一、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1.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是口腔醫療資源發展的必然趨勢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該文件中明確指出“新一輪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國家出臺多項措施促進社會辦醫發展,政策效應持續顯現,但與形成多元辦醫格局的目標仍有不小差距,還有一些體制機制障礙和政策束縛需要破除”。我們了解到,我國民營口腔醫院發展過程中正面臨著這樣的問題。為了加快推進民營口腔醫院標準化、上水準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口腔醫療服務需求,規模化就成為民營口腔醫院發展的必然趨勢。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的民營醫院也都走過了規模化發展的道路,極大地推動了醫療資源的良性發展。
2.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是解決口腔醫療資源供給不足的有效方式
目前,中國的口腔醫療需求與供給之前存在巨大的缺口。根據2014年的統計數據,中國每百萬人擁有牙醫數量只有100名,遠低於歐美發達國家或中等發達國家的500-1000名,同為發展中國家的巴西都達到了870名。不僅如此,中國的口腔疾病發病率很高,但是診療率很低。例如,據統計,中國35歲-44歲人群的齲齒率為88.1%,其中只有8.4%得到了治療;65-74歲老年人的齲齒率居然達到98.4%,其中只有1.9%得到了治療。這充分反映了中國的口腔治療需求是巨大的。在這種背景下,僅依靠公立醫院口腔醫療資源供給是遠遠不能滿足需求的,必須通過民營口腔醫療的發展來解決這一問題。而一些基礎好、具有品牌優勢的民營口腔醫院連鎖經營,就可以在保證服務品質前提下實現規模效應,有效緩解現階段我國口腔醫療資源供給不足的難題。
3.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是避免無序發展的必然選擇
口腔醫療資源供給不足導致口腔醫院的缺口很大,因此近年我國各地都出現了很多小型民營口腔醫院(診所),這些小型醫院(診所)在醫療安全、衛生環境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隱患。如果任由民營口腔醫院無序發展,不僅會嚴重影響口腔醫療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會危及人民群眾的口腔健康與生命安全。規模化的民營口腔醫院將在醫治水準、衛生條件、就醫環境等方面實現標準化管理,推進口腔醫療市場的良性競爭,提高民營口腔醫院的整體水準,有效降低醫療糾紛,並且從根本上實現社會辦醫發展的宗旨和目標。
二、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面臨的主要困境
1.跨地區審批難度大
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應當具有品牌效應,必須實現全國層面的直營管理。然而,當前在全國各地申請開辦新醫院的審批還存在很多難題。根據國務院要求,社會辦醫醫療機構審批實行屬地化管理,但是各地審批條件和流程的差異、審批週期的長短、行政作風的優劣等都直接影響到醫院開辦的效率,在一些地方還存在政策模糊、審批拖遝、故意為難等現象。這使得民營口腔醫院很難在短時間內實現全國層面的規模化發展。例如,某著名品牌的口腔醫療集團獲得10億元的新增資金投入,在全國40多個城市擁有200多家分支醫院(門診)。在跨省跨市鋪設分店過程中,每一家都要一個獨立的名字,都要經過複雜的審批流程,難以實現“肯德基”那樣的品牌連鎖效應,嚴重制約了企業的快速化、規模化發展。
2.準入政策難以落地
《政策措施》中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放寬準入,並規定在符合規劃總量和結構的前提下,取消對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具體數量和地點限制。然而,在實際情況中,這項規定仍然難以落地。根據調研發現,一方面,不少地方對醫療機構資源配置情況公佈不夠及時,民營醫院難以了解社會辦醫在其中的規劃;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儘管沒有公開禁止,但在審批中設置諸多障礙,事實上造成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數量和地點限制,沒有達到國家政策相關規定要求。
3.規模化發展難以使用統一標識
當前,民營口腔醫院正處在關鍵的發展時期,如果不能穩步實現規模化發展,國內口腔醫療市場就很可能被國外醫療企業佔據。但是,民營口腔醫院在發展中遇到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無法使用統一的標識,這無疑大大降低了規模化效果,為民營口腔醫院發展帶來了阻礙。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這項規定對於治理小型醫療機構混亂使用名稱具有一定制約作用,但是對於規模化的民營口腔醫院發展來説則具有負面作用。一是知名品牌機構的品牌效應得不到彰顯;二是導致品牌與名稱的混亂;三是造成消費者的認知模糊。例如,拜博口腔醫療集團雖然在全國有200多家門店,但是不能所有的店都叫“拜博口腔”。拜博口腔的品牌經歷了從六和、拜爾到拜博的變更過程,但更名後,只能叫拜博拜爾,因為在很多地方更名後必須加上原用名,連消費者也覺得“彆扭”。
4.醫保定點申請難以通過
民營口腔醫院發展中與其他民營醫院一樣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醫保定點申請難以實現。近年來,民營醫院對進入醫保的呼聲一直很高,可以説,醫保是阻礙大多數民營醫院發展的瓶頸。以北京市為例,根據規定民營醫院經營三年就可以申請醫保定點,但事實上,此項政策難以落實,多年來沒有民營醫院通過納入醫保定點的審核。這種狀況在全國其他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這明顯與國家促進社會辦醫的政策相背離。
5.醫師資源流動和職稱評定受到限制
醫師資源是民營口腔醫院發展的關鍵,然而,受到地域和政策方面的影響,民營口腔醫院聘用的醫生多點執業難以實現,職稱評定、培訓教育等方面很難與公辦醫療機構享同等待遇。一方面,儘管衛生部門近年來也曾經下發過鼓勵醫師多點執業的指導意見,但在實施過程當中,對醫師多點執業的限制仍然很多;另一方面,儘管表面上看對民營醫院醫師評定職稱沒有限制,但是職稱的整體名額控制以及評定條件是有關部門按照公立醫院的模式確定的,沒有考慮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的差異化評定方式,論文發表等要求對於民營醫院醫生來説很難達到。
三、推進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的政策建議
1.加快已有政策的落實執行
從國家層面來看,對促進民營醫院發展制定了一些鼓勵政策,如何加快這些已有政策的落實執行是關鍵問題所在。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指出,未來國家會大力發展社會辦醫。《政策措施》也再次強調了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重要精神。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要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事實上,這些文件制度都成為推進民營口腔醫院良好發展的政策基礎,如果能夠真正得以落實,必將對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産生重要影響。
2.完善扶持政策體系
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國家和地方層面都應當進一步完善民營口腔醫院發展的相關扶持政策,實現政策制度與現實情況的對接,出臺適應新形勢的規定要求。例如,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可以進一步完善連鎖規模化民營醫院統一使用名稱標識的規定,增強規模化發展效果;再如,通過修訂廣告規定,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真正對接,幫助民營口腔企業實現良好的廣告效應。
3.探索連鎖型醫院審批試點
在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過程中,連鎖方式是重要途徑,因此可以在統一審批的情況下設立連鎖型口腔醫院模式試點,即通過國家層面的嚴格統一審批後,連鎖口腔醫院按照標準化模式開設各地醫院,簡化再次審核程式,提高審批效率。這種模式對於加快民營口腔醫院規模化發展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也是降低行政審批成本的重要途徑。建議在拜博口腔等一些已經具有良好口碑的民營口腔醫院中大膽嘗試這種模式。
4.切實簡化醫保定點申請條件
在推進民營口腔醫院發展中,應當將符合條件的醫院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執行與公立醫院同等政策。不應當將醫療機構所有制性質作為醫保定點的前置性條件,也不應當以醫保定點機構數量已滿等非醫療能力方面的因素為理由,拒絕將民營口腔醫院納入醫保定點。納入醫保、簡化手續是促進民營口腔醫院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的體現。
5.打通醫師資源發展空間
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打通醫師資源發展空間,應當充分鼓勵醫師在不同類型、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之間流動,醫師的職稱晉陞、職業技能鑒定等方面不應當受到多點執業的影響。在民營醫院的醫師職稱評定方面應當設置符合實際的有別於公立醫院的差異化條件,在職稱評定委員會中設置民營醫院評委,讓民營醫院的醫師也能夠具有良好的職業發展空間,讓他們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勞動得到同等尊重。
拜博集團“民營口腔醫院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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