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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水權制度改革需跨“三重門”

發佈時間: 2016-01-20 16:36:29   |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5版   |   作者:吳鍾昊等   |  責任編輯: 君君

 

我國現階段水權制度改革的兩大任務是水權確權和培育水市場。如何公平確權,讓“賣水方”和“買水方”獲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如何搭建水權交易平臺?政府和市場如何正確發揮“兩手”作用?從全國多個試點省份的探索經驗來看,推動這三大問題解決,是我國進一步深化水權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1重門:水資源“蛋糕”怎麼切?

水權交易可以讓水資源富集地區將節余的水資源賣出去,不僅能解決缺水地區之苦,還能給賣方帶來經濟收益,如何分配水資源“蛋糕”,被多方關注。

江西省水利廳水資源處處長謝元鑒説,江西省境內每年水資源量為1565億立方米,國家給江西劃定的水資源使用量目前是250億立方米,只有江西水資源總量的約14%。“江西指標明顯偏低,僅能滿足自己需求,這樣造成跨省交易空間很小,無法實現盈利。”

“水權交易,交易的不僅是水量,也包括水質。”謝元鑒認為,良好環境保護下的大量優質水資源無法進行跨省水權交易,對保護生態的省份是一種打擊。跨省水權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用市場機制對生態保護良好地區的一種生態補償舉措。

但省際水量分配難以平衡,而且水權分配越到基層越具有複雜性,各方利益難以全面照顧,盲目推行水權分配甚至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2重門:交易平臺如何搭建?

河北省承德市作為北京、天津的重要水源地,累計投入資金322億元進行水源綜合治理工作,但承德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承德每年得到的生態補償遠遠滿足不了支出。承德方面表示,以犧牲自身發展為代價保護水源,這些損失是現有補償資金難以覆蓋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谷樹忠認為,如果在確權的基礎上建立跨區域水權交易平臺,通過公平議價的方式進行水權交易,這樣的矛盾就會避免。

2014年1月,內蒙古水權收儲轉讓中心成立,承擔盟市間水權收儲轉讓的具體工作。內蒙古水利廳水資源處副處長李彬説,水權收儲轉讓中心的框架已經搭好,具體交易細則正在完善。對於閒置水權、結余水權都會有處置辦法。“有關部門未來甚至可牽頭進行跨省份水權轉換,從國家層面盤活用水指標,探討水市場理念。”他説。

3重門:政府角色如何定位?

水權交易實施後,當水資源可以作為商品自由參與到市場讓渡之中,如何使雙方在保證生態環境的前提條件下開展水資源轉讓成為關鍵。

“政府不應當是仲介角色,而應當是監督者、是裁判員。”李晶説,水權改革是要放活水權市場,但不是放任,水市場的局限性需要政府彌補,尤其是水權不同於其他産權,政府要對交易秩序和公共利益實行風險防控。

河南省水利廳水政水資源處處長郭貴明介紹,在河南,轉讓方地下水開採超過總量控制指標或者地下水壓採量未達到目標的,或者轉讓、受讓方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將核減交易水量或責令停止水量交易,直至地下水開採和壓採達標。

他説,既要嚴格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和地下水壓採,防範“邊超採邊交易”現象,也要結合各地配套水廠工程建設進度和用水需求,促進節余水量合理流轉。(記者吳鍾昊、周楠、郭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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