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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昌市:加強協作配合 落實工作措施 紮實推進流動人口資訊申報登記工作

發佈時間: 2016-01-19 15:12:55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三)劃分三個層級,強化工作核查。落實三個層級的審核責任,對平時申報登記的流動人口資訊進行核查,確保登記的資訊鮮活、準確。一是社區民警核查。社區民警開展宣傳工作時,對發現的流動人口要核查身份證件資訊和居住地的詳細地址,並仔細講解,減少群眾因資訊填報不準確而無法審核,避免重復工作。二是派出所核查。對申報到公安警綜平臺的資訊,派出所民警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的形式進行再核實,以確保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鮮活性。同時篩查出錯誤資訊,及時反饋重新申報。三是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核查。市公安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實時對錄入資訊庫的資訊進行核查,通過統計查詢各派出所流動人口資訊量與轄區實際相比較,衡量資訊申報覆蓋率,掌握進度動態,以進一步推進工作。

圖説:現場督促流動人口申報登記

(四)區別三種類型,強化違法處罰。對違反《四川省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辦法》規定的,嚴格依法處罰,主動申報登記的良好氛圍逐步形成。一是對經民警、網格員多次宣傳、督促,仍不登記申報或不如實登記申報的流動人口,由公安機關給予200元罰款處罰。二是對單位、場所和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賃仲介機構違反《辦法》規定,拒不登記申報留宿、聘用、承租流動人口資訊的,由公安機關對個人給予500元罰款處罰,對單位給予1000元罰款處罰;旅館等住宿服務經營場所不按規定登記錄入流動人口資訊的,按《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處罰。三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洩露、出售或違法提供查詢、使用流動人口個人資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單位、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洩露、出售或違法提供查詢、使用流動人口個人資訊的,由公安機關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共依法查處違反《辦法》規定的行政案件23件,處罰違法人員23人,罰款4600元;告誡、警示487人。

圖説:網格員宣傳流動人口資訊申報

(五)落實五項措施,強化工作督促。採取多項措施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從粗放式管理向精準式治理邁進。一是流動警務站。整合特巡、交警、派出所等警種力量,設立集應急聯動、公安指揮為一體的流動警務站,在沃爾瑪、機場、高速公路口、火車站等人員密集、治安複雜場所和主要路段、易發案地段進行武裝設卡和巡邏。對日常例行檢查中發現的流動人口,進行宣傳、督促,引導他們及時申報登記資訊。二是天網工程。全市設置了11個治安卡口、16對抓拍系統、1500余個街面電子眼,全市2753家單位、部門安裝監控13765個。通過天網,跟蹤發現進入西昌的外來車輛和人員,由網格民警或網格員及時到府宣傳、督促,引導他們及時登記申報資訊。三是巡邏防控。街面巡防警力根據預警資訊適時調整防控重點和力量部署,把有限的警力以最合理的比例投向最需要的部位,發揮集群對講系統、車載移動監控、GPS執法記錄儀等科技設備作用,以110指揮平臺為核心高效運轉,實時監控指導街面巡防工作,指揮巡防力量就近查控堵截、協同作戰。巡邏防控中發現的流動人口,引導、幫助他們及時申報資訊。四是群防群治。全市組織建立14000余名“紅袖標、膠警棍”群眾性義務巡防隊伍,並重點建設“5個1000隊伍”(由駐昌部隊1000人組成的應急隊伍,由武警、消防、交警組成的1000人街面巡邏隊伍,由民兵骨幹和公檢法幹警組成的1000人聯防隊伍,1000名志願者隊伍,1000名群防群治隊伍)作為依法維護公共安全的主力軍,全民巡防、全域防控新局面基本形成,群防力量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流動人口進入,及時將資訊反映給網格民警或網格員,由網格民警、網格員到府開展宣傳、督促,引導流動人口及時申報資訊。五是群眾舉報。發動小區保安、門衛、物管、群眾積極提供流動人口線索,一旦群眾反映轄區出現外來人員,網格民警和網格員及時到府核查,確屬流動人口的,督促其及時申報資訊。同時,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制定獎勵辦法和細則,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對於提供重大線索、幫助破獲重大案件或者有效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抓獲犯罪分子的,給予獎勵。2015年8月以來,通過群眾提供有價值線索107條,抓獲犯罪嫌疑人69名,發放獎金6萬餘元,對違法犯罪行為“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逐步形成。

圖説:武裝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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