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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和深圳灣口岸: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改造項目

發佈時間: 2015-12-09 14:16:59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五、項目節能量及節能效益

圖説:數據圖

注: 9-12月份為深圳灣照明系統改造階段,如上圖所示,僅照明系統節能改造月均可節省電耗14萬kwh。後期隨著空調等大型用能設備的運轉及運營管理工作的開展,節能效果將進一步顯現。

深圳灣口岸項目綜合改造後預計每年節約電量約246.5萬千瓦時,共計節約能耗費用約226.78萬元,減少使用302.96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757.4噸。

該項目的實施降低了深圳灣口岸的能耗支出,減少了相應二氧化碳的排放,不但有效降低了口岸的運營成本,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深圳灣口岸作為公共機構節能排頭兵的社會形象。

六、商業模式

本項目採用“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效益分享年限為6 年,由深圳市海源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額投資,實施EMC合同能源管理期間,設備投入全部由海源公司出資,産生的節能效益按比例分享。EMC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期滿後,設備無償移交給深圳灣口岸管理處,産生的節能效益全部歸業主方所有,海源公司提供設備終生有償服務。

項目改造完成後,海源公司承擔後期整個項目的運營管理,充分發揮專業節能管理師、規劃師的作用,實地監測各項能耗設備運轉,定期進行實時數據統計分析,在合同期內逐步深挖節能空間。

海源公司與項目業主單位保持良性互動,協助業主制定各項節能措施,免費為業主單位員工普及成熟節能技術與節約理念,對相關能耗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確保節能管理工作的穩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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