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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與江蘇省政府聯合召開會議 部署整治打擊駱馬湖非法採砂

發佈時間: 2015-06-17 15:44:23   |  來源: 水利部   |     |  責任編輯: 君君

 

本站訊 6月14日,水利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在宿遷市聯合召開駱馬湖採砂專項整治會議,貫徹國務院領導重要批示精神,部署駱馬湖採砂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打擊非法採砂活動,切實保障駱馬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運安全和生態安全。水利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矯勇,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徐鳴出席會議並做重要講話。

駱馬湖是淮河流域第三、江蘇省第四大淡水湖,總庫容21億多立方米,是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的蓄洪湖泊和行洪通道,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調節水源地和輸水幹線,也是徐州、宿遷兩市的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在暴利驅使下,駱馬湖非法採砂問題日益突出,已對防洪、供水、航運和生態環境帶來嚴重不利影響,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社會關注的熱點和河湖管理的難點,採砂管理形勢十分嚴峻。

矯勇指出,水利部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駱馬湖採砂問題。近期,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和徐州、宿遷兩市聯合印發了《關於禁止在駱馬湖水域非法採砂的通告》,徐州、宿遷兩市分別制定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成立了指揮部及工作組,明確了各成員單位職責。水利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南水北調辦等單位對整治打擊駱馬湖非法採砂進行了現場督導。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各地迅速行動,強化巡查監管和執法打擊,湖區90%的採砂船已按規定到指定水域停靠,部分採砂船隻撤離了湖區,整治行動初見成效。

矯勇強調,要嚴厲打擊,全面整治駱馬湖非法採砂。一要統一思想,全面禁採。各地要樹立大局意識,增強緊迫感,按照全面禁採要求迅速開展行動,有序開展集中打擊和專項整治。二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駱馬湖採砂事關流域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調供水安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採砂管理納入政府重要工作內容,加快建立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把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建立責任追究制。三要突出重點,高壓嚴打。嚴打違法偷採行為,狠抓源頭治理,把好出入湖區“關口”,堅持陸治水打結合。充分發揮水利、公安、國土、海事、航運、交通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優勢,有效整合執法資源,形成一個拳頭共同打擊駱馬湖非法採砂行為。四要強化督導,保障實效。要及時跟蹤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定期組織檢查組對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建立通報制度。五要注重宣傳,營造氛圍。加大對河道採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教育引導、集中宣傳、重點曝光、群眾舉報等形式,為打擊駱馬湖非法採砂行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矯勇強調,駱馬湖採砂管理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全面禁採局面,保障駱馬湖水域長治久安。一要理順採砂管理體制,由地方人民政府作為駱馬湖採砂管理的責任主體。駱馬湖採砂管理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對採砂管理和禁採工作負總責,並負責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強法規制度建設,積極推動河道採砂立法工作,加強河道採砂管理立法,為駱馬湖採砂監管提供法律支撐。三要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採砂管理合作機制和協調機制,形成合力,確保駱馬湖管理秩序。四要加強日常巡查和執法監管,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綜合執法功能,加大對駱馬湖採砂活動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查,適時組織專項打擊行動,保障全面禁採順利實施。五是要抓緊組織編制駱馬湖綜合利用保護規劃,實現駱馬湖功能的充分發揮和有效保護。

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徐鳴強調,沿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駱馬湖採砂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按照“依法管理”的要求,果斷採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禁採決定。一要加大禁採力度,沿湖各縣區政府、管委會、駱馬湖管理局是禁採責任主體,要勇於擔當,勇於負責,像對待防汛工作一樣,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健全政府負責、水利牽頭、各部門配合的責任制,加強目標考核,嚴肅責任追究。二要強化行政執法,依據《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行政執法,對抗拒執法、非法組織者嚴厲打擊,依法起訴。三要維護社會穩定,充分發揮駱馬湖禁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優勢,強化流域和區域配合,全力恢復駱馬湖水域正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調東線供水安全。

宿遷市、徐州市、江蘇省水利廳、淮委沂沭泗管理局、新沂市和宿遷市湖濱新區相關負責人作彙報發言。水利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及江蘇省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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