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總安排部署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發佈時間: 2015-06-11 14:29:30 | 來源: 水利部 | | 責任編輯: 君君
本站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防汛救災專題會議精神,確保淤地壩工程度汛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國家防總于6月9日向山西、內蒙古、河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等7省(自治區)防指和黃河流域防總發出《關於做好2015年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對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六項要求,一是嚴格落實淤地壩安全度汛責任。要高度重視淤地壩工程安全運用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淤地壩防洪度汛責任納入各級防汛責任體系,逐級落實防洪度汛目標、任務、責任和措施。骨幹壩和重要位置中型壩要逐壩落實責任。二是加強汛情預報和汛期值班。要了解掌握各地暴雨動態,做好防汛資訊預報和預警,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和資訊報告制度。各級防指要組織對淤地壩防汛值班情況進行督查。三是加強隱患排查。要及時對淤地壩工程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整改排除安全隱患。特別是下游有村莊、學校、工礦、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的病險淤地壩,要逐壩進行重點排查整改,確保安全度汛。四是加強度汛安全管理。要組織編制淤地壩工程防汛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淤地壩工程調控運用的監督管理,嚴禁蓄水運用,對汛前、汛期有蓄水的要通報違規行為並監督其及時排空。要督導有關建設和施工單位,在保證施工品質與進度的前提下,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確保在汛前達到施工期防洪標準,並制定度汛應急方案。五是加強應急處置。強降雨期間,對下游有村莊、學校、工礦、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的病險淤地壩,要強化巡查值守,確保險情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要完善應急搶險和人員轉移等預案,做好下游群眾的轉移避險和安置管理,防止險情尚未解除情況下因擅自返回造成的傷亡事件。六是加強資訊報送。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向黃河防總和國家防總報送工程險情、災情資訊,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誤報。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