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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統一公益性水利工程資金投入政策

發佈時間: 2015-05-06 10:46:15   |  來源: 中國水利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3月底,湖北省通過人員定編、定崗、資産清算、職能劃分、重組等工作使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消腫”,全省16個市有11個出臺了改革方案,這次改革得到了當地政府的支援,成為3月1日出臺的水價辦法最新配套政策。

去年,湖北省就開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為現已出臺的水價辦法服務,各單位把實施新水價辦法作為一件關乎生産力發展的大事擺在第一的位置,在其間召開的幾次會議上,各地對水利工程體制改革的方案進行了探討,求同存異,步調趨於一致,並開始核定資産成本等方面的調研,方案出臺進展順利。

湖北水庫樞紐工程的1/3至2/3投資是為防洪所用的。眾所週知,防洪僅産生社會效益而不産生直接經濟效益,而其他産生直接經濟效益的工程與防洪公益性工程是一個整體,即使産生效益部分工程的管理維護費用採取合理水價政策使之完全到位,但公益性的防洪工程部分管理維護費用不足,也不能使工程發揮正常效益。

這些問題引起省政府重視,並在全省推進這項工作,要求各級部門必須落實水源工程中公益性防洪工程管理維護費,減輕新水法出臺後引起的新問題,維護水管理單位利益,確保工程整體效益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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