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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説伊斯蘭金融

發佈時間: 2015-04-28 08:58:13   |  來源: 迪拜新視野   |     |  責任編輯: 曹洋

 

伊斯蘭金融


DIFC

 

伊斯蘭金融對於絕大多數的中國人、甚至是金融圈裏的人來説,都是比較陌生的。伊斯蘭金融最著名的規則之一是不收也不付利息。在中國,時至今日,還有許多虔誠的伊斯蘭教徒寧可把錢放在家裏,也不願意存到銀行,就是不想違背教義獲得利息。另有些人會在取錢時把從銀行得到的利息捐掉,畢竟,鼓勵施捨也是伊斯蘭教的一個特點。筆者也算在中東地區的金融圈裏摸爬滾打,便在此略説一二。

伊斯蘭金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伊斯蘭教創立初期,當時,穆罕默德(Mohammed)發佈了禁止收取重利的命令,希望通過禁止放債獲利,消除社會上貧富不均的現象。從此以後,利息一直被禁止,並延續如今。伊斯蘭金融的發展並非一帆風順,西元12世紀,歐洲銀行業的興起使伊斯蘭金融逐漸萎縮。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63年,直至經濟學家艾哈默德·納加爾博士建立了一家無利息儲蓄的銀行——埃及蓋姆爾儲蓄銀行,才算推動了現代伊斯蘭金融的發展。時至今日,全球至少已經有超過300家伊斯蘭銀行在提供服務,甚至連一些老牌的國際銀行,如花旗銀行、渣打銀行等也早就專門開立了伊斯蘭金融服務專櫃,甚至創設了專門的伊斯蘭金融服務品牌。

與西方經濟體系中立足於所有權的基礎不同,伊斯蘭金融的基石是伊斯蘭教義。其存款、融資、保函、信用證、外匯買賣等交易行為必須以伊斯蘭教義為基礎,所有的運作必須遵從《古蘭經》和《聖訓》的基本原則。與普通商業銀行相比,伊斯蘭金融並不追求利益最大化,也不存在需求不足的説法,因此供需理論也很難應用在伊斯蘭金融裏;在經營管理上,它更注重符合整體社會利益,強調要遵守公平正義的原則。

以銀行業為例,伊斯蘭銀行可以提供貨幣兌換、貿易融資、産權投資、購房融資和信用卡等業務,也可以發行專門的伊斯蘭債券--Sukuk。但由於教義禁止利息和賭博,伊斯蘭銀行很少從事衍生交易,任何交易標的物必須是實物産品或有形服務。如果以伊斯蘭資金進行投資,也不能投資于和酒、豬肉、煙草、賭博等與伊斯蘭教義相悖的商品和相關服務。伊斯蘭教義還強調後世果報,因此在金融活動中鼓勵施捨,注重風險共擔,比如銀行和投資者(存款人)要共同承擔放貸款的風險,當然也會根據約定共同分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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