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手機版  |  桌面下載  |  郵箱登陸  |  論壇註冊  |  站點導航定制
 

人大代表聚焦網際網路金融:P2P如何走穩

發佈時間: 2015-03-09 09:30:07   |  來源: 今日早報   |     |  責任編輯: 沈曄

 

2007年,P2P網貸平臺引入中國後,就成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勢頭最迅猛的行業之一。

根據《中國P2P網貸行業2014年度運營簡報》,2014年,全國P2P網貸平臺的投資人與借款人總計約180萬人,較2013年暴增300%以上。

隨之增長的是P2P交易量,以月均10.99%的速度運轉。2014年,全年累計成交量達2528億元,是2013年的2.39倍。

但同時,亂象叢生。2014年,P2P新增平臺超900家,而問題平臺多達275家,是2013年的3.6倍。僅僅12月,跑路平臺就達92家,數量為2013年全年總和。

但不可否認的是,它將民間的借款需求與民間的閒置資金以較佳的方式撮合匹配。可是,全國範圍的P2P監管細則卻遲遲不見出臺。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電子商務、工業網際網路和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引導網際網路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浙江公司總經理鄭傑和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董事局主席陳愛蓮都不約而同地聚焦P2P,希望政府儘快建設個人徵信體系,儘早出臺網貸平臺的監管政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浙江公司總經理鄭傑:

建立P2P網貸信用評級體系

將運營商用戶數據納入個人徵信系統建設

目前,P2P行業亂象叢生、暗流涌動,這説明P2P公司正面臨一系列問題與風險。

首先,金融監管不到位,總體上對P2P的管控力相對缺失。從法律角度看,P2P行業應由央行監管,但目前這一職責轉移到了銀監會頭上。可是,銀監會到縣級市就沒有分支機構了,監管很難落到實處。

其次,流動性及準備金有問題。從數據來看,去年第四季度成為P2P風險頻出的高發期,而且絕大部分由流動性不佳所致。P2P平臺所謂的風險準備金大多流於形式,並沒有真正起到風險防範的作用。

再次,擔保及其關聯有問題。有些擔保機構的主體身份與網貸平臺存在高關聯性,實質就是自己給自己擔保。

另外,資訊披露及資訊安全問題、徵信問題也很突出。

儘管P2P在快速發展中出現部分問題,但我認為,整個行業發展的意義與作用也非常明顯,前景看好。

所以,我建議,明確監管思路和監管內容,建立統一的行業準入機制,規範行業運作機制,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儘快推動建立P2P網貸信用評級體系,將電信運營商用戶數據納入個人徵信系統建設,這樣可以擴大徵信人群範圍,提高徵信數據來源的準確性。

  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董事局主席陳愛蓮:

P2P是一種金融工具創新

建議儘快出臺相關監管法規

我認為,P2P網貸平臺是一種金融工具的創新。它借助網際網路技術,將資金需求方和資金供給方串聯起來,一方面為民間巨大的閒散資金找到了出路,另一方面則為眾多的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小額融資渠道。

但是,網貸行業目前存在不少問題。比如,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尚未形成,行業自律不健全,徵信體系不完善,監管法規缺失,監管部門無法可依,這些都在客觀上為不良分子利用網路平臺實行詐騙提供了可乘之機。

比如,個別P2P網貸平臺違規開展資金池業務,從眾多投資者中吸收資金後,再將池中資金轉貸給借款方。其實質是變相集資吸儲,賺取利差。少數P2P網貸平臺在不具有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資質的情況下,涉嫌非法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

因此,我建議,國家儘快出臺P2P網貸平臺監管法規。法規可從以下方面入手:準入門檻、合規性要求、投資人資金的安全保障、衍生品和本金業務規模杠桿限制、流動性要求和應急機制、投資者權益保護和保險制度設計、社會徵信體系建設、違法追究適用條款等。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