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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鏗:以治“酒駕”的力度治理汽車尾氣

發佈時間: 2015-03-06 15:28:31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周相吉、胡旭   |  責任編輯: 沈曄

 

“以治理‘酒駕’的力度治理環境污染,對現有排放不達標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應堅決依法懲處。”談起當前的霧霾治理問題,全國政協委員、藍光集團董事局主席楊鏗表示,應該提高燃油標準、從強化法治的角度來減少汽車尾氣排放帶來的污染。

楊鏗建議,加快汽柴油國五標準的全面實施,要求我國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有條件的省份,于2015年內全面實行汽柴油國五標準,2016年內在全國範圍內實行汽柴油國五標準,完成對我國油品品質的全面提升。同時,要求所有省市應同步實行汽車排放國五標準,並全面停止不符合汽車排放國五標準新增車輛的銷售、註冊。

他還提出,原來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對製造銷售超標機動車、生産銷售含鉛汽油、違法檢測或弄虛作假等行為,僅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罰款等措施,違法成本太低,起不到震懾作用。建議加大懲處力度、提高罰金上限,對各種重大違法行為應處以罰沒違法所得、十倍以上的罰款,並取締相關單位經營資質、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

在楊鏗看來,只有以治理“酒駕”的力度來推動機動車減排,才能有效保護大氣污染減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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