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碳交易成交額突破5億 全國碳市場建設提速

發佈時間: 2014-12-22 11:06:37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  責任編輯: 曹洋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佈了《碳排放權交易的管理暫行辦法》,全國7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也進展順利。”在12月18日于北京舉辦的“2014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上,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司長蘇偉稱,下一步,我國將在7個試點基礎上,儘快推動形成全國性碳交易市場。

據論壇主辦方——英大傳媒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石玉東介紹,今年前10月,全國7大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累計完成二氧化碳交易1375萬噸,累計成交金額突破5億元。他在接受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未來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形成,我國碳交易潛力巨大。

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應對氣候變化,控制碳排放,是當前全球關注的熱點話題,也是我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蘇偉在論壇致辭中説,中央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從“十一五”開始就把能耗下降、單位能源強度下降作為約束性指標,“十二五”又明確提出要推進國家綠色低碳發展,把碳強度指標納入到了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應對氣候變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已經成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

談及我國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目標,蘇偉説,在此前北京APEC期間,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到訪的美國總統奧巴馬共同宣佈了各自2020年低碳行動目標。同時,我國還提出了到2030年左右碳排放要達到峰值的控制規劃。具體而言,就是“十三五”主要是落實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上對外宣佈的2020年地區GDP排放下降40%—45%的目標;“十四五”到“十五五”則進一步落實到2030年碳排放達到峰值的目標。

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被認為是推動實現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戰略目標的重要路徑。蘇偉透露説,在前不久利馬舉行氣候變化大會期間,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發佈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這對於推動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會有重要指導作用。

“排碳要付出成本,減碳能獲得收益,這是我們對建立碳排放市場的基本認識。”蘇偉強調説,去年以來,我國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湖北、深圳等7個省市,啟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從試點運作情況來看,總體平穩。下一步將以7個試點為核心,以點帶面,向周邊輻射,儘快推動形成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

作為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的主辦方,英大傳媒總經理石玉東對全國碳市場建設試點的交易情況瞭如指掌。他告訴記者,從全國7個交易試點來看,截至10月底,共完成二氧化碳交易1375萬噸,累計成交金額突破5億元,碳市場規模明顯擴大;從政府層面來看,今年5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要求推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今天蘇偉司長再次明確,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這對推動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意義重大。

建立市場交易機制促進清潔能源發展

出席論壇的中電聯秘書長王志軒認為,碳市場建設需要設計符合市場規律的遊戲規則。他以電力行業為例指出,要使得電力行業能夠深入參與到碳市場的交易中,必須加快對電力行業進行創新性制度設計。蘇偉也提出,當前我國電力行業的能耗佔總能耗的60%以上,電力行業的碳排放佔到40%。要通過碳排放資産管理和制度設計,將電力行業納入碳排放市場交易。

在論壇上同期發佈的《2014我國電力行業與碳交易研究》也提出了相同命題。這份由英大媒體與國網能源研究院共同推出的報告認為:電力行業開展碳交易,須明確碳市場與電力市場的關係,碳市場與清潔能源發展的關係,碳市場對發電行為、用電行為和電網的影響等。在此基礎上,才能確保電力行業碳交易的順利開展。

“電力行業是碳排放的重要領域,2010年電力行業碳排放約佔全國碳排放總量的50%;同時電力行業也是實施碳減排的重要行業,2005至2012年,電力行業累計實現減排超過40億噸。”國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蔣莉萍説,碳市場發展將對電力行業産生深遠影響,亟須對我國碳市場發展模式和趨勢進行研判,制訂電力企業參與碳市場的策略和措施。

蔣麗萍認為,電力行業尤其是發電企業的燃煤是減排控制的主要對象,因此,對於電力行業來説,碳市場將推動火力發電的清潔化和高效化,並提高水電、風電等清潔發電裝機比例,實現電力行業向低碳化發展方式轉變。

據國網能源研究院對“十二五”及中長期的清潔能源發展前景預測,到2020年,我國發電裝機規模將超過17億千瓦,其中核電8000萬千瓦、常規水電3.4億千瓦、抽水蓄能5400萬千瓦、風電1.5億千瓦、太陽能發電24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1500萬千瓦;清潔能源裝機規模達6億千瓦,佔比約為35%。

“我國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大多遠離負荷中心。”蔣莉萍説,因此應該通過加快建立能夠提供實時平衡、輔助服務等靈活交易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以促進清潔能源在更大範圍內配置消納。她説,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可以充分利用地區負荷特性、電源結構差異,優化不同地區的發電決策,實現分季節、區域間餘缺調劑、優勢互補,通過大範圍優化資源配置實現系統節能減排效益。

探索碳金融産品展望碳交易未來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在2014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上,英大傳媒還同期發佈了《2014中國碳金融展望》報告。該報告在對中國碳金融的現狀進行分析和解讀的同時,創造性地給出了碳金融的操作性定義,即為滿足低碳發展需求,利用、優化和創建金融工具進行碳資源配置的活動。

談及我國碳金融發展的現狀時,英大傳媒總經理石玉東説,目前國內大多數金融機構對涉入碳市場仍然持觀望態度。但在2014年,已經有浦發銀行、興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出圍繞碳排放權設計的金融産品,為低碳領域的金融創新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儘管目前建立統一的碳金融市場困難重重,但我們認為,從長遠來看,我國必將建立起國家級總量控制強制減排體系,中國碳市場將迎來國內需求更加旺盛、市場發展空間大大增加的繁榮景象。”石玉東説,這一切都需要監管方式的轉換和專業人才的儲備。碳核算、第三方核查、碳資産管理、碳金融等無不呼喚市場主體的能力建設與提升,這將是未來中國碳市場和碳金融發展的當務之急。

未來的碳市場將呈現怎樣的景象?碳市場的發展脈絡如何?2014中國碳金融展望報告以三個時間節點勾勒出未來碳市場的發展藍圖。

一是2015年前,中國碳市場以單一碳資産、區域性碳交易場所為主要特徵;市場的規範性機制正在創設,法律層級普遍不高;交易主體的參與意願不高,市場容易受到非理性因素影響。培育市場、奠定法制根基是該階段的主要任務。

二是2020年前,全國性的碳排放交易所將會設立,控排企業的參與意識和主動管理碳資産的理念將進一步深化,碳市場的規範性、流動性逐漸改善;由於中國市場的巨大輻射能力,節能減排領域的“中國標準”將可能影響世界的減排實踐。

三是2030年前,世界性的碳排放體系將可能形成,碳資産將進一步豐富,中國與國際碳市場對接的相關法規將更加完善。

針對碳交易市場建設,《經濟參考報》能源研究院有關專家指出,如果説近年來一系列支援清潔能源發展的國家産業政策的出臺,是政府以“有形之手”為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政策支援,那麼以“排碳要付出成本,減碳能獲得收益”為宗旨的碳市場的形成和碳金融的出現,將是政府用“無須之手”為清潔能源産業發展提供市場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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