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50萬人以上縣城可適當增加公立醫院
發佈時間: 2014-12-16 13:26:12 | 來源: 新華網 | | 責任編輯: 曹洋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衛計委日前就《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文件進行解讀,解讀稱《規劃綱要》提出了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設置原則。在縣級區域依據常住人口數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含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等),中醫資源缺乏難以設置中醫類醫院的縣可在縣辦綜合醫院設置中醫科。50萬人以上的縣可適當增加公立醫院數量。
全文如下:
一、為什麼要編制《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
經過長期發展,我國已經建立起了由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組成的覆蓋城鄉的衛生服務體系。但是,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相比,當前資源配置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資源總量不足,品質有待提高;二是衛生資源佈局結構不合理,影響衛生服務提供的公平與效率;三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沒有建立合理的分工協作機制,碎片化的問題比較突出;四是公立醫院規模過快擴張,部分醫院單體規模過大;五是政府對衛生資源配置的宏觀管理能力不強。
綜合考慮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以及經濟社會發展、人口增長、醫療保障制度完善與疾病譜等的變化,對居民醫療服務需求進行預測,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隨著我國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劇以及生育政策的調整,部分地區資源不足的矛盾將更加突出,康復、老年護理、婦幼等薄弱環節的問題更為凸顯。同時,在深化醫改特別是公立醫院改革的推進過程中,對醫療衛生資源的佈局和調整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從國家層面研究制定服務體系規劃。
二、《規劃綱要》的編制思路是什麼?
按照“以問題為導向確定規劃思路,以床位為核心提出規劃指標”的路徑,規劃綱要編制的基本思路是:在宏觀調控下,適度有序發展,重在調整結構、系統整合、促進均衡。著力解決“辦什麼、辦在哪、辦多少、辦多大”4個問題。
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包括哪些部分?
《規劃綱要》提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社會辦醫院。其中,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根據功能定位主要劃分為縣辦醫院、地市辦醫院、省辦醫院、部門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主要包括軍隊醫院、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醫院)。縣級以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為公立和社會辦兩類。根據屬地層級的不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劃分為縣辦(包括市轄區、縣級市,下同)、地市辦、省辦及部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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