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打五記重拳:推進污染防治加快空氣品質改善
發佈時間: 2014-12-11 15:08:47 | 來源: 中國環境報 | | 責任編輯: 曹洋
“11月,全省空氣品質四項指標中,有三項同比大幅改善,尤其是SO2平均濃度同比改善幅度達27.6%。”這是記者日前在山東省環保廳召開的全省環境形勢分析會上了解到的。
在轉方式、調結構仍需較長時間的背景下,山東城市空氣品質各項指標同比明顯甚至是大幅改善的動力和成績從何而來?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告訴記者:“天幫忙,更需人努力。自去年以來,山東環保提出藍天夢想八年規劃,打出治霾五記重拳,逐步加嚴地方標準,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標準倒逼,區域污染物排放大幅削減
去年發佈的《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省空氣品質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為實現這一目標,山東省環保廳總結借鑒全省流域治污的成功經驗,制定出臺了《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提出利用8年時間分4個階段,逐步實現由行業標準向區域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過渡,實現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環境品質標準的銜接。
同時,結合山東省實際,解析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比重較大的污染源,制修訂了火電等5項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張波告訴記者,山東地方標準既有引導性,又有強制性,即通過制定實施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地方環境標準,引導企業逐步淘汰落後産能,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治污水準;同時標準確定的政策措施必須依法堅決予以實施,否則將給予限期治理、限産、停産直至關停等嚴厲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目前,標準的引導作用已經初步顯現,山東省一批高排放企業甚至已瞄準2020年的地方排放標準,提前謀劃,確保達標排放。
華能淄博白楊河電廠廠長許富林告訴記者:“公司對6、7號機組實施了煙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升級改造,在原有濕式脫硫、SCR脫硝、雙室五電場除塵基礎上,增加二級串塔脫硫提效、濕式電除塵器等裝置,並同步改造與三大系統配套的吸風機等輔助系統。改造後,煙塵、SO2、NOx排放濃度分別低於5mg/m3、35mg/m3、50mg/m3,全部達到天然氣機組煙氣排放要求,且遠遠低於天然氣發電成本。”
和白楊河電廠一樣提前實施升級改造的企業還有很多,而且並不局限于電力行業。按照《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山東省將實施第二階段標準。屆時,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管,對於拒不執行、行動遲緩導致污染物嚴重超標的突出環境問題,省環保廳將直接查處。
五記重拳,強力推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將生態環境品質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這是山東省委十屆八次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實際上是劃定了生態紅線,形成了山東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的剛性機制。
圍繞這一剛性機制,山東省打出了“五記重拳”:資訊公開、幹部考核、項目審批、生態補償、責任追究,讓環保工作與排名、考核、經濟、責任掛鉤。
面對嚴格的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全省各市各有關部門紛紛鼓足幹勁抓環保,不用揚鞭自奮蹄。
濟寧市在大氣環境綜合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分成9條戰線,打響了大氣環境治理攻堅戰和保衛戰。先後有36家重點治污企業簽訂污染防治目標承諾責任書,12個市直部門、32家企業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承諾落實監督責任和治理主體責任的措施。
針對前三季度空氣污染出現反彈的情況,棗莊市迅速鎖定“年底前遏制反彈,實現逐月、逐季、逐年改善,到2015年底四項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全面達到省政府要求”的工作目標,部署落實重點行業企業廢氣治理、建築工地揚塵治理等29項治理任務,同時借助輿論力量傳導工作壓力,有力扭轉了空氣品質惡化趨勢。
臨沂市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20條加嚴措施》,從治理工業企業污染、城市揚塵、機動車尾氣、能源結構調整、餐飲油煙治理、環境安全監管6個方面著手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菏澤市堅持黨政推動與部門聯動相結合,成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落實三級網格化監管方案、督查方案和問責辦法,調動各有關部門力量,全面啟動實施“百日會戰”集中行動。
如今,空氣品質狀況已經成為各市(縣)“一把手”們每天必須關注的工作內容之一。
尾氣治理,斬斷機動車“黑尾巴”
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全省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進展順利。截至9月底,全省已淘汰47萬餘輛黃標車和老舊車,提前完成2014年目標任務。此外,全省2929座加油站、1294個油罐車、46個儲油庫完成了油氣回收改造。
據統計,2013年年底,山東全省共有黃標車116.57萬輛,截至今年7月1日,全省還有黃標車111.08萬輛,而根據要求,明年底前,這些車輛要全部淘汰。為紮實做好全省黃標車淘汰工作,山東省相繼出臺了《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規和相關文件,財政安排預算資金15億元,專門用於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17市先後設立了黃標車禁行區域。
同時,山東省積極開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車輛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集中查處黃標車、無標車、報廢車、冒黑煙車和未檢車輛,嚴格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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