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研究通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追究辦法"
發佈時間: 2014-12-10 14:28:59 | 來源: 西安晚報 | | 責任編輯: 曹洋
12月8日,市長董軍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西安市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和《西安市建築消防設施管理規定》等。
會議強調,制定實施《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是我市學習蘭州經驗,推進治污減霾工作的具體措施。對在履行與治污減霾相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大氣污染程度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實施責任追究。針對我市出臺《加強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後,仍有個別工地違規施工的現象,會議要求,近期要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全面普查,確保禁令落到實處。
會議指出,我市自2011年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以來,全市學前教育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符合中、省要求,順應百姓期盼,要不折不扣地認真落實好這項重大民生工程。會議強調,承擔任務的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行動計劃要求,細化實施方案,儘早完成新建、改建公辦幼兒園任務,確保到2016年完成“全市新建100所公辦幼兒園,改建356所公辦幼兒園”的建設目標。
會議指出,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快速發展,高層建築、地下工程、城市綜合體大量增加,火災防控任務日益繁重。加強和規範我市建築消防設施管理,對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減少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按照《西安市建築消防設施管理規定》要求,明確消防設施管理主體責任,加強責任監管,加大懲戒力度,切實做好消防設施管理工作,確保民生安全和社會穩定。
會議還研究通過了《西安市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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