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保健食品亂象亟待整治
發佈時間: 2014-12-10 09:45:58 | 來源: 新華網—西安日報 | | 責任編輯: 沈曄
專家建言
亟須立法規範網路環境
據市食品藥監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保健食品管理條例》《食品衛生法》規定,保健品不得宣傳療效或暗示療效。因此,凡宣稱可以對某種疾病有奇效的,即可斷定是違規保健品,都不能相信、不要購買。
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目前國家對於網路銷售保健品的監管尚無政策,對於接受的群眾舉報,他們也會盡力查處,但往往由於涉及異地查案、缺乏真實資訊等,需要多地、多部門聯動,難度很大。今年以來,網上購買保健食品的投訴有24件因不能提供具體資訊而未受理。因此,只能提醒市民儘量不要網購藥品和保健品,因為其賣家往往在外地,如果買到偽劣産品,維權很不容易。
如果一定要網購保健品首先要認準正規的保健食品專用標誌。正規的保健食品會在産品外包裝盒上標出天藍色、形如“藍帽子”的保健食品專用標誌。購買保健食品須查看包裝上是否印有國食健字G、國食健字J、衛食健字等批准文號和保健食品特有藍帽子標識。正規的保健食品都可以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輸入批准文號或産品名稱查詢。其次,要選擇正規的B2C商城,謹防通過搜索引擎搜到的網站。第三,不貪小便宜,拒絕低價陷阱。
如果消費者一時沒有識別清楚,已經上了當的,要及時保存好證據,從哪兒買的相關證據,快遞的清單,保健食品的包裝,包括收據等,都要保存好。可以通過收集的證據向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或撥打12331投訴。
對此,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員張芙蓉提出,網路廣告商應對提供的內容負有審查義務,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有關療效的字眼不應出現在網路推廣中。而如果查實存在網路詐騙,提供推廣的網路推廣服務商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張芙蓉還認為,目前針對保健品行業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非常突出。實際中,有的犯罪嫌疑人正是以已審批的公司做旗號,底下做著非法勾當。而異地維權,更是普通消費者負擔不起的成本。成本幾毛錢的原料搖身一變賣上幾千元,巨大的利潤空間也使得很多人鋌而走險,違法成本太低,不能形成震懾。因此,建議出臺網路監管的法律法規,不要讓網路成為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傾銷的“樂土”。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