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蘭州市監測空氣品質啟用新標

發佈時間: 2014-12-09 14:07:44   |  來源: 蘭州日報   |   作者:呂晟君   |  責任編輯: 曹洋

 

12月7日,記者從蘭州市環保局了解到,作為我國確定的聯防聯控重點城市之一,2015年1月1日起該市將全面實行新標準監測空氣品質。

2012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部與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即新標準),替代原來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1996,即老標準),本標準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而蘭州市是國家確定的47個聯防聯控重點城市,自2013年1月1日起該市即開始採用新標準監測和實時發佈環境空氣品質狀況(實時監測數據可在環保部、環境監測總站和市環保局官方網站查詢),新老兩套標準並行,老標準主要用來縱向同比環境空氣品質變化情況,新標準主要用來橫向與全國水準進行類比。相比于老標準,明年1月份開始實施的新標準由原來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三項指標增加到六項,即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評價體系更完善,與人體感官更一致。

市環保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蘭州市老標準優良天數299天,同比增加29天,優良率81.9%;新標準達標天數193天,達標率52.9%,在全國74個新標發佈城市中年度排名第36位。今年截至11月底,該市老標準優良天數295天,同比增加17天,優良率88.3%;新標準達標天數239天,同比增加55天,達標率71.6%,前10個月在全國74個新標發佈城市中月度排名分別為24、40、48、62、63、46、51、57、52和24位,均退出全國十大污染城市行列,同時未出現人為因素導致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氣。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