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長安區獎勵揚塵污染舉報者 最高可獲500元

發佈時間: 2014-11-25 16:44:36   |  來源: 中國環境報   |   作者:王雙瑾   |  責任編輯: 曹洋

 

人人參與,全員減霾。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治污減霾辦近日公佈了長安區揚塵污染舉報獎勵辦法,鼓勵市民對揚塵污染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一經查實,可獲100元~500元獎勵。

市民怎樣識別揚塵污染行為呢?西安市長安區治污減霾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市民發現長安轄區記憶體在揚塵污染行為都可以舉報。比如建築工地土方開挖,運輸建築渣土車輛冒尖裝載、帶泥上路、沿途拋灑的;房屋拆遷(拆除)工地不按規定圍擋,不採用濕法作業的;市政工程工地開挖作業不圍擋,完工後不及時清理渣土,長時間堆放的;亂傾倒建築渣土、不覆蓋或綠化的;城市建成區泥土路面、停車場場地未硬化,造成揚塵污染的等等。

受理單位在接到舉報後,將及時到達被舉報的問題現場進行核查,並在3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情況反饋給舉報人。如果舉報的地點、項目等基本資訊準確翔實,且經查證被舉報的行為的確違反揚塵污染防治相關規定。舉報人所舉報的揚塵污染行為事先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掌握就可以獲得獎勵。同一揚塵污染行為被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舉報受理部門根據揚塵污染程度將給予舉報人每件次100元~500元的獎勵。舉報案件查證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獎勵與獎勵金額,並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可在接到領獎通知後3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西安市長安區治污減霾辦將會嚴格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洩露舉報人的有關情況。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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