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霧霾 自貢市對建築施工揚塵“宣戰”

發佈時間: 2014-11-15 13:59:44   |  來源: 華西都市報   |   作者:周潔   |  責任編輯: 曹洋

 

  施工現場車輛帶泥上路

冬季來臨後,自貢市內霧霾天氣明顯增多。昨日,自貢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在自貢市建築學校組織召開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會,市規建局、城管局、環保局、各區縣政府負責人以及施工單位參加會議。會上,規建局發出《自貢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向造成霧霾天氣的“元兇”——建築揚塵“宣戰”。

視頻曝光

通報部分工地揚塵現象

在工作會上,規建局以播放視頻的方式,對自貢市內多個施工現場作出公開通報。在視頻中顯示,自貢龍湖金帝廣場和沿灘新城嚴家村11組(創興城十字路口)施工現場對車輛沖洗管理不到位,未採取有效降塵措施,帶泥上路現象嚴重。

除了車輛帶泥上路的現象外,紫檀國際施工現場混泥土攪拌車作業時泥水亂流現象嚴重,造成二次揚塵隱患,多次被環保部門通報,一直未見改善;在創興城會議中心施工現場便道出口未設置沖洗設施和定時灑水保潔,車輛出入造成嚴重的揚塵污染;臥龍湖安置房項目施工現場渣運車輛在土石方挖掘、轉運過程中未採取灑水降塵措施,現場揚塵污染情況嚴重。

三步治塵逾期不改最高罰10萬

“11月15日施工單位自查整改,12月1日到12月20日集中整治,12月20日到12月31日執法檢查。”在《通知》中顯示,從本月中旬起,全市建築系統將開展一次建築施工揚塵治理行動,在執法檢查中不合格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26條規定,施工中應當採取封閉、降塵、降噪等措施控制揚塵、噪聲等污染,産生的廢棄物應當及時清運,違反施工現場容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通知》中提出,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要對建設工程承包方給予警告、責令停止施工等處罰。

懲罰逗硬防治不力將降信用等級

“我曾經在成都新會展中心路過一個工地,發現他們封閉遮擋、濕法作業都處理得不錯。但是在自貢鳳鳴苑小區門口卻看到,因為道路沒有硬化處理,一輛摩托車路過後,整條路都是塵土。”規建局局長曾健舉出一正一反兩例並指出,在治理揚塵上,各個環節仍然存在許多問題。

“依託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平臺,進一步完善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監管聯動機制,將施工現場查處的違法違規事實錄入誠信考核體系,實行動態管理。。”自貢市政府副秘書長劉學良在會上表示,對揚塵嚴重的工地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揚塵防治不力的各類企業,可以採取降低信用等級、限制參與招投標,甚至清理出自貢市建築市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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