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春節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再縮減 初八禁放

發佈時間: 2014-11-13 15:44:04   |  來源: 錢江晚報   |   作者:徐建國   |  責任編輯: 曹洋

 

最近幾年,特別是去年以來,杭州市民發現,春節期間天空中的煙花越來越少了。似乎大家對它的熱情,逐漸冷淡了下來。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希望空氣品質好一點”應該是絕大多數人的共同想法——霧霾籠罩的日子,實在是太難受了。

與此同時,政府部門對待煙花爆竹的態度也在發生著改變。這幾年,杭州對煙花銷售、燃放的時間規定是一減再減。錢江晚報記者昨日獲悉,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了《關於印發2015年春節期間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據方案內容,杭州主城區內,明年春節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只保留3天,分別是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和十五。

一減再減

明年春節煙花只賣4天放3天

據了解,明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銷售時間是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農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一)。燃放時間是2015年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也就是農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和十五。從時間安排上看,初八的“開門炮”肯定是放不了了。

跟前幾年比,無論是銷售時間還是燃放時間的天數,都呈現遞減的趨勢。

前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時間分別是21天和18天。去年是20天和18天,今年迅速“降溫”到10天和4天。而明年繼續縮減成4天和3天。

據介紹,杭州主城區銷售的煙花爆竹統一由杭州土特産集團煙花爆竹銷售有限公司、杭州喜洋洋煙花爆竹經營有限公司、浙江京安煙花爆竹經營有限公司等三家批發企業供貨。銷售時間結束後,未售完的煙花爆竹應于2015年2月28日(農曆正月初十)前由原批發企業回收集中保存。

八大區域禁止燃放

舉報違規行為有獎勵

根據方案內容,明年春節期間將嚴禁銷售、燃放A、B級産品(內筒型組合煙花單筒直徑大於30毫米);嚴禁銷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煙花爆竹;嚴禁銷售須專業燃放的煙花爆竹和禁止個人燃放的禮花彈、小禮花以及摩擦類、煙霧類産品。

同時,有八大區塊是禁放的,分別是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保護範圍;易燃易爆物品生産儲存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軍事設施所在地;山林等重點防火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宗教活動場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商品交易市場、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築工地。

而各區政府可根據本地消防設施分佈情況和居民住宅情況,增設禁止燃放區域。

如果發現有違反銷售和燃放規定的,群眾可向相關部門舉報——市安全監管局舉報電話:12350,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市市場監管局舉報電話:12315,市城管委舉報電話:96310。對舉報的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線索,一經查實,相關部門將對舉報者給予獎勵。

大氣重污染橙色預警

市區範圍嚴禁燃放

其實,最近幾年,政府和普通百姓,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的態度都在發生著轉變。

在1998年之前的3年時間,杭州曾規定禁止在春節期間燃放煙花。1998年,杭州開始在重大節假日有限制燃放煙花——這條杭城煙花開禁的新聞,還上了當年的新聞聯播。

而最近幾年,杭州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銷售、燃放又開始嚴起來了。

去年,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中倡議:不燃放或少燃放。儘管杭州這麼多年來一直在限制煙花爆竹的銷售和燃放,但在政府文件中明確提出倡導市民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很少見。

本報也曾多次呼籲,春節期間不放或少放煙花。本報今年年初曾在街頭做過小型調查,其中近9成市民認可縮短煙花燃放時間。相對應的是,今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炸的銷售量大幅縮減。今年市區三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共接受訂貨16800箱,為2013年同期訂貨量的18%(2013年為93000箱)。

據介紹,少放或不放煙花,是為了“儘量消除火災隱患、減少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根據方案,當市區大氣重污染程度達到規定的Ⅱ級預警(橙色預警)以上級別時,市區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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