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上半年開出1758萬環保罰單 單筆最高罰15萬

發佈時間: 2014-10-28 15:44:51   |  來源: 廣州日報   |   作者:李直建   |  責任編輯: 曹洋

 

東莞公佈上半年環境違法重大行政處罰情況

昨日,東莞市環保局向媒體通報了上半年環境違法重大行政處罰情況。今年上半年,東莞共有268家企業或個人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共計處罰金額1758.8萬元。今年的單筆最高罰款為15萬元,東莞市環保局透露明年環保罰款將“按日計罰”且數額不封頂。

此次公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共有268家企業或個人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共計處罰金額1758.8萬元。記者從處罰名單中獲悉,市環保局開出的最高環保罰單為15萬元人民幣,有8家企業或個人受罰,包括洗衣店、磁業廠、電子廠等,均是由於未執行“三同時”制度。

據東莞市環保局介紹,“三同時”指“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産或者使用。”因“違規設置排放口”和“生産廢水超標排放”受到處罰,分別有8家和4家。

環保部門表示,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規定,長期以來環保部門的處罰力度、執法手段都相當有限,難以震懾環境違法行為。但將於明年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增加了一系列有望改變現狀、有針對性的規定,如“按日計罰”制度,即對持續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按日、連續的罰款。這意味著,違規設置排放口、生産廢水超標排放等行為,違反的時間越久,罰款越多。

東莞市環保局還透露,新環保法施行“按日計罰”之後,罰款數額上不封頂,將倒逼違法企業迅速糾正污染行為。此外,新環境保護法還規定了行政拘留的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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