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福縣
發佈時間: 2014-09-18 13:37:03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文化公園
回顧四年來的創建工作,安福縣的主要做法是:
(一)強化保障,凝聚創建工作合力。主要做到了四個到位:一是組織領導到位。成立了由縣委書記、縣長親自挂帥,5位縣領導分頭負責,25個重點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領導小組,並按照區域劃分和職能分工,劃分了片區,成立了5個專業工作組,分別由一名縣領導牽頭負責,形成了高位推動、協調聯動的工作體系。二是責任落實到位。按照以專業工作組為主、單位為輔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了《安福縣創建省級森林城市實施方案》,將創建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片區、專業工作組和各部門、各單位。各片區、工作組和單位將任務職責進一步細化,做到責任到人。三是宣傳發動到位。通過在縣內新聞媒體開闢創建專欄、懸挂標語、發放宣傳手冊、開展問卷調查、製作公益廣告牌等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開展創建宣傳活動,動員廣大幹部群眾參與到森林城市創建工作來。四年來,先後印發了宣傳手冊2000余份,創建問卷15000余份,製作公益廣告宣傳牌32個,促進了全縣幹群創森意識的進一步增強,形成了人人參與創森、個個服務創森工作的良好局面。據調查統計,市民創森知曉率達95.2%,支援率達98.6%。四是督促檢查到位。為確保創建工作落到實處,成立了督查和技術指導組,建立了日常督查和獎懲機制,分別由5個縣領導帶隊,對各單位植樹綠化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對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到位、行動不積極、未完成任務的,責令限期整改,及時曝光和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確保圓滿完成各項創建省級森林城市工作任務。
(二)規劃引領,打造特色森林城市。重點抓住四個突出:一是突出綠化品位。根據安福縣生態環境、地貌特徵和歷史,近四年縣財政共投入1000多萬元,聘請高資質設計單位完成了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道路綠化設計和其他公共設計等規劃編制,注重依託現有的水系、山林、濕地、綠地等地域類型,以生態園林、山水園林、文化園林、親民園林為理念,著力構建“多通道”、“多節點”的城市綠化格局。二是突出規劃設計。在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安福縣充分利用生態學原理,將縣域範圍內的自然植被、河道、濕地等生態敏感地帶的保護和恢復,城市中心區綠化改造提升,城鄉綠化通道建設,公園、遊園建設等方面內容納入規劃範疇,構建了功能完備、風格獨特的城市綠地格局。三是突出佈局合理。在城市綠化工程設計中,堅持做到“三個倡導”,即倡導以喬木為骨幹的復層種植群落為主,適地適樹的鄉土植物和節水耐旱植物為主;倡導常綠和落葉並舉,慢生速生兼顧,林相與季相搭配,美化與香化同步,平面與立體結合;倡導規劃設計人性化,景觀塑造簡約化,種植配置自然化,資源能源節約化。著力構建完整的城市綠化體系,確保佈局合理、功能齊全。四是突出規範管理。主要是嚴把“三關”,即:嚴把規劃公示關,及時向社會公佈《城市綠化規劃》,將其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嚴把規劃審批關,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制辦法,明確規定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綠化規劃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並報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嚴把規劃實施關,建立了建設項目跟蹤管理制度和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實行 “綠色圖章”管理制度,監督城市規劃區內所有新、改、擴建項目,按標準同步配套建設綠化工程,鞏固和擴大了城市綠化成果。
(三)創新機制,多方籌集創建資金。為解決創建資金問題,安福縣確立了“政府投入為主,廣泛吸納各類資金”的原則,採取“財政出資、招商引資、部門出資、社會捐資”等方式,多渠道籌資建設資金。四年來,累計投入資金近5億元用於森林城鄉建設。在城市綠化建設中,城區重點工程建設和公共場地、街頭綠地、社區空閒地、已投入使用無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以及各街道綠化建設資金由縣財政解決;單位庭院和園區企業院內綠化資金由各單位、企業自行解決;在建未竣工驗收住宅小區綠化由開發單位和縣財政各一半承擔;學校、醫院、城中村綠化採取自籌與縣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方法解決;同時,採取共建、捐款、捐建等形式,發動和鼓勵有條件的部門、單位、個人認建領養綠地。在通道綠化精品工程建設中,採取財政全額投資,國有林場承建,産權歸林場的模式,全面落實經營管護主體,做到有人建,更有人管。在生態富民産業建設中,採取爭取上級項目資金、財政扶持、招商引資、投資投勞等形式解決建設資金。在生態林業建設中,按照誰造誰有、合造共有原則,積極爭取各類重點生態工程項目、盤活綠化用地、創新投資模式等多種形式吸納各類資金。
(四)建管結合,鞏固創建工作成果。一是建立綠化管理制度。堅持建管並重,依法治綠的方針,先後頒布實施了《安福縣通道綠化管理暫行辦法》、《安福縣城區綠化管理實施辦法》、《安福縣城區綠線管制辦法》、《安福縣古樹名木保護辦法》等規範性文件,建立了對全縣綠化的規劃、建設、管理等環節的監管執法機制,為造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創新綠化管養體制。在城市綠化養護管理上,建立了崗位目標責任制、工作績效考核制、獎懲兌現公開制,實施了“以錢養事、以事定崗、以崗定人、績效掛鉤”綠化養護模式。三是加強日常管理養護。對城市公共綠地、行道樹、庭院綠化都確定專人實施養護管理,將城區園林綠化管理納入各單位“門前三包”範圍,由各單位負責管理。對古樹名木進行掛牌保護,按屬地、權屬管理原則,簽訂管護合同,落實管養責任。同時,加大依法治綠力度,對違反規劃、侵佔綠地、損毀綠化、砍伐樹木、損壞綠化設施等行為,堅決依法制止和查處,有效地鞏固了綠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