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説明
發佈時間: 2014-09-17 10:22:32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首批創建生態文明典範城市(園區)
評選説明
一、評選範圍:
“首批創建生態文明典範城市”評選面向各地方省市、縣(區)、開發區(園區),以徵集生態改善、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舉措、措施與成效案例的形式,由上級推報、自主提交、自願申報的形式展開。評選範圍涵蓋“打造綠色、節能減排生態規劃、生態保護、水生態文明、生態林業”五個類別。針對切實關係民生建設、生態保護、城市品牌的具體措施,從中選取有代表性、影響性、典範性的生態文明典型案例重點宣傳推介,同時表彰實施的主體政府。
二、提交參照:
關於“首批創建生態文明典範城市(園區)”案例徵集
1)所有申報單位須在“打造綠色、節能減排、生態規劃、生態保護、水生態文明、生態林業”等內容中選擇典型案例進行提交;要求提交案例具有“主題鮮明、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等特徵,並在提交材料中註明“參選案例”字樣。
2)申報城市在提交典型案例的同時,同步提交城市社會、民生發展成效綜述材料一份。
三、申報要求:
1)政策完善——申報城市主管部門在以人為本、發展經濟、注重品質的過程中,圍繞推進生態文明實施制定了完善的政策指導措施,並具備組織實施的完善體系和制度支撐;
2)落實到位——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職責要求重在落實,取得相應的實質性成績並得到確認;
3)市民自覺——城市市民理解和接受相應的生態保護和環境友好措施,以及水資源利用、植樹造林舉等措並且積極參與其中,共用生態文明成果;
4)公眾認可——通過媒體公示,各項內容能夠得到公眾認可,且沒有其他負面異議的縣市;
5)社會榮譽——過去幾年中,獲省級、國家相關部委(機構)授予的榮譽情況以及贏得的社會美譽度;
四、評審流程:
第一階段 匯總入圍:前期通過各地方政府官網,以及人民網、新華網等重點媒體網站的新聞資訊,匯總該區域相關城市發展和生態建設的資料,進行篩選,初步確認入圍評選城市;
第二階段 自主申報:在申報期內接受全國地市、縣(區)在推進生態文明方面的具體案例,並在活動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大眾和主流媒體監督;
第三階段 分析比對:對各地提交的生態案例和綜述材料由專家組進行分析比對,同時給出專家評審初步意見;
第四階段 公示票選:在公示期間,對入圍單位的“大眾關注度”進行統計分析;
1.以近年國家相關部門評定的榮譽稱號為參考;
2.以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品質狀況的滿意程度為標準;
3.以社會輿論、媒體監督為基礎的正面形象報道為參考;
4.以專家的推薦介紹為參考意見進行綜合審議;
5.以各地提供的綜合案例為客觀基本標準;
6.申報城市在為期15日的網上公示期內,如有負面報道將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五階段 綜合評議:經網路公示、專家建言、大眾關注、媒體監測等環節比對後,最終産生“首批創建生態文明典範城市”。
五、榮譽設立:
首批創建生態文明典範城市
首批創建生態文明典範開發區(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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