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消息稱,去年我國已實施汽車召回133次,共涉及531.1萬輛車,同比增長超六成,達到65.8%,創歷史新高,平均每天都有1.45萬輛汽車召回。其中,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召回的汽車數量為196.1萬輛,佔全年召回數量的37%,也突破歷史新高。
對於去年快速增長的召回數量,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方面是由於企業誠信度在不斷提高,另一方面是由於《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召回條例》)在去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召回條例》在過去基礎上有很大進步,是將部門規章上升為行政法規,在行政處罰上有很大威懾力。”邱寶昌稱,比如《召回條例》第24條明確規定,對於隱瞞缺陷、經責令拒不召回的行為將處以産品貨值金額1%至10%的罰款。這意味著,企業的違法成本將由以往最高3萬元的額度上升到千萬元甚至上億元。
此外,邱寶昌還表示,《召回條例》不僅是對企業的約束,也強調了消費者的義務。在維權成本已明確規定由經營者承擔之後,消費者的維權積極性有所提高。
事實上,從去年初大眾DSG召回、江淮同悅“生銹門”事件,到年末的福特翼虎召回,消費者主動維權的效果逐漸增強。
以福特翼虎為例,2013年廣州車展期間,一位叫淩雲的女士突然登上福特展臺,打斷了正在進行的發佈會,展示了自己的翼虎斷軸的照片,此事件一度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約一週之後,福特官方改變對此事發生後發佈的“翼虎不存在任何産品設計和品質缺陷,也沒有任何所謂召回計劃”聲明,而是選擇了召回8萬輛翼虎汽車,並承認“前轉向節生産材料未能符合福特在全球執行的材料強度標準”。
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沒有這位車主主動維權,福特召回翼虎的可能性很小。如今,在監管力度逐漸加強的背景下,車企需要更加重視消費者的維權行為。
對於企業而言,召回也並非是向企業形象“潑墨”。邱寶昌認為,“召回條例對企業是一種監管,也是一種督促。在高昂的違規成本面前,企業必然會加強生産和品質體系的監控。長遠來看,有利於企業品牌形象的維護。”
汽車行業分析師張志勇也表示,汽車召回一方面體現了車企對於消費者的責任心,也在無形中提升了自己的品牌形象。他以豐田汽車為例,“豐田在全球範圍內先後召回這麼多次,但銷量還是全球第一。”從國內自主品牌來看,召回次數相對較多的長城汽車,2013年實現75.4萬輛的銷量,同比增長高達21%。
目前中國汽車産銷量均已突破2000萬輛大關,成為全球第一大單一市場,幾乎所有企業都無法忽略中國市場的戰略性地位。但車企對中國市場的重視,不應該僅僅體現在車型引入方面,也包括面對缺陷車輛時,企業所表現出的積極、負責的處理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