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3月6日,上海證券報報道稱“海王生物腫瘤藥的自主創新獲得重大進展”,其專利“含二苯乙烯片段的苯基硝酮類化合物及其用途”獲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授權。當日,海王生物宣佈臨時停牌。3月7日,海王生物公告復牌,並澄清媒體報道“基本屬實”。
不過,根據海王生物公告顯示,海王生物旗下公司在2013年11月就收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下發的《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網站顯示,該項專利已于2014年3月5日獲得授權。
然而,在以上兩個時間點上,海王生物都未公開披露此資訊。直到媒體披露此事後,海王生物才立即停牌,並在第二日坦陳這一事實。
據悉,一旦獲得專利授權,即為獨家藥物,只有擁有專利的公司才能生産,具有市場獨佔性。有業內人士表示,獲得專利通知書一般就意味著專利申請成為板上釘釘的事。雖然這不像中標、重大合同等很容易判斷為重大事件,但對於此事的重要性海王生物自然心知肚明,否則也不會臨時停牌。遺憾的是,海王生物在去年11月就已收到通知書,媒體披露後才公之於眾,這不免有信披不及時的嫌疑。
北大縱橫醫藥行業中心高級醫藥合夥人史立臣則認為,獲得專利一事應也算行業內重磅新聞,應該公佈。不過,從獲批專利到藥品獲得生産批准文號進入市場,仍是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期間也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海王生物也在公告中指出:自獲得專利授權到産生經濟效益,尚有一個較長的過程且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故該發明專利對公司經營産生的影響暫難以預測。
3月7日,也就是海王生物復牌後的第一天,其股價收盤時較前一交易日上漲9.95%。11日,股價繼續上漲9.16%,並在盤中創下近十月來新高。
此前,海王生物也曾被媒體質疑信披違規:2013年1月7日起短短四個交易日,海王生物驚現三個漲停板。但直到1月14日,海王生物才將1月8日就已獲悉的利好消息公之於眾。期間,有多家營業部“精準”買入,這也引來投資者對其內幕交易的質疑。
遲到的信披?
3月6日,上海證券報稱,上證報記者昨日從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獲悉,海王生物全資子公司深圳海王藥業申報的專利“含二苯乙烯片段的苯基硝酮類化合物及其用途”獲得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授權。
據專利摘要介紹,該專利可用於治療哺乳動物細胞過度增生疾病,例如癌症,亦可用作神經保護劑。同時還公開了含有這些化合物的藥物組合物及其在製備抗腫瘤藥物中的用途。
其中,吉美嘧啶和奧替拉西鉀都是抗癌藥S-1組成成分之一,可抑制抗腫瘤藥物替加氟的毒副作用。更值得關注的是用於治療胃癌的替吉奧片。公開資料顯示,日本晚期胃癌的化療有80%以上的病例使用替吉奧。國産替吉奧膠囊自2009年上市以來即快速放量,2010-2012年複合增長率高達124%,2012年國內銷售額約4.46億元,預計終端規模接近14億元,躋身國內抗腫瘤藥前十大品種。除了海王生物外,齊魯制藥、恒瑞醫藥(600276,股吧)和山東新時代藥業也擁有該藥物批文。
據悉,國家發改委正在醞釀放開部分藥品的價格,第一類即是獲得國家專利授權的藥物。“兩會”期間,醫藥代表建議國家從政策上支援各省專利藥品保持高招標價格,同時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此事一經發佈,海王生物就于當日宣佈臨時停牌:因有關媒體報道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披露的資訊,可能對公司股價産生較大影響,根據相關規定於2014年3月6日開市起臨時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後復牌。
3月7日,海王生物復牌併發布澄清公告中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申報了“含二苯乙烯片段的苯基硝酮類化合物及其用途”專利申請,並於 2013 年11 月收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下發的《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目前公司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網站上查詢到該項專利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獲得授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暫未收到主管部門下發的專利證書。
“雖然不像中標、重大合同等很容易判斷為重大事件,但對於此事的重要性海王生物自然心知肚明,否則也不會臨時停牌”,一位長期關注醫藥板塊的業內人士表示。
無論如何,該消息得到證實後的開盤首日,海王生物高開8.62元,截至收盤較3月5日上漲9.95%。3月10日,海王生物開盤價9.24元,收盤價9.41,漲幅9.16%。
然而,從海王生物的復牌公告中不難看出,海王生物早在去年11月就已獲悉此事。但即便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網站顯示的公告日——3月5日,海王生物依然未對這個近乎半公開的消息進行披露。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關於上市公司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顯示: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於籌劃階段,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籌劃情況和既有事實:(一)該事件難以保密;(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海王生物此舉有信披不及時的嫌疑,對於這一消息的影響,海王生物肯定心知肚明,但它卻遲遲不予披露,難道是在等待什麼時機?
對此,中國經濟網記者詢問海王生物,對方表示,“2013年11月收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下發的《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只是公司申請專利到獲得授權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所以並不存在信披不及時的問題,“公司本著謹慎、客觀的態度待最終收到具備法律效力的授權證書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是否需要進行資訊披露”。
海王生物的“前科”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海王生物就曾被媒體質疑信披不及時。
2013年1月,21世紀網稱,從2013年1月7日起短短四個交易日,海王生物驚現三個漲停板,抓足了二級市場的眼球,但與此同時,公司股價在利好披露之前突然啟動,也難免受到外界的質疑。
2013年1月14日,海王生物公佈了股價異動核查公告。據該公告稱,“公司自主研發的中藥一類創新藥‘虎杖苷注射液’向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提交的美國II期臨床試驗申請正式獲得FDA受理。”
受到上述利好資訊刺激,2013年1月14日海王生物再次封死在漲停板上。實際上,海王生物早在1月8號便收到上述通知,但公司方面卻沒有及時進行資訊披露,海王生物也因此而被投資者質疑涉嫌信披違規,甚至有可能涉嫌內幕交易。
從二級市場表現來看,海王生物的股價早在2013年1月7日當天就已出現異常波動。當日買入的前五大營業部均為遊資席位,其中中信證券福州連江北路營業部以1262.97萬元的買入額排在首位。
21世紀網引用了私募人士分析表示,海王生物在公告收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通知之前,其股價便已提前啟動,遊資顯然精準了獲知了上述時間窗口,不排除公司方面提前洩露內幕資訊的嫌疑。
此外,21世紀網還發現,作為海王生物的第一大股東,深圳海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王集團”),所持有的全部股份都已被質押,其提升海王生物股價的意願無疑非常強烈。
2012年12月11日,海王生物發佈公告稱,“因業務需要海王集團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300萬股法人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99%)再次質押予江蘇銀行深圳分行,為海王集團在江蘇銀行深圳分行申請的綜合授信提供擔保,被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王集團共持有本公司180455603股法人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7.66%,其中180450000股存在質押,佔公司總股本的27.65%。
根據上述數據計算,海王集團質押股份數量佔其所持股份的比例為100%。也就是説海王集團所持有的近乎全部海王生物的股票,都已經被質押給銀行。
“一般來説,股權質押的公司都有提升所質押股份的價格的意願。這主要是因為,質押股份時基本上都是按照3折至5折的價格,當股價下跌股份縮水時,銀行則會要求質押方追加質押股份。一般可以繼續追加股權質押,但是股權已經全部質押的公司就比較麻煩,要另外質押別的資産。”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21世紀網。
中國經濟網記者也注意到,2014年3月6日,海王生物公告稱,因業務需要海王集團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500萬股法人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6.15%)再次質押予建行深圳分行,為海王集團在建行深圳分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附海王生物對中國經濟網的回復:
您發來的《關於海王生物3月7日公告事宜採訪函》已于2014年3月14日下午收到,下面我們將您採訪函中提到的問題回復如下:
公司2013年11月收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下發的《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以及2014 年 3 月 5 日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網站上顯示“含二苯乙烯片段的苯基硝酮類化合物及其用途”專利獲得授權,公司均不存在資訊披露不及時的情形。
公司留意到上海證券報于2014年3月6日發佈《海王生物抗腫瘤藥物獲重大進展》的報道,文中提到公司申報的“含二苯乙烯片段的苯基硝酮類化合物及其用途”專利於2014年3月5日獲得授權。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6日停牌,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對外發佈了《關於媒體報道澄清及復牌公告》,對媒體報道的內容進行了核實並公告。公司的行為保障了公司資訊披露的及時、公平,並維護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公司于2013年11月收到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下發的《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只是公司申請專利到獲得授權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根據《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的要求,申報單位需要在收到該通知後按照相關要求辦理登記手續,且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在如期辦理登記手續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才會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予以登記和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公司本著謹慎、客觀的態度待最終收到具備法律效力的授權證書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是否需要進行資訊披露。
作為一家主營涉及醫藥研發、醫藥工業、醫藥商業領域,産業鏈較為齊全的國內醫藥上市公司,在維護好上市公司以及全體股東利益時,公司歷年來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