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網購買到含蜂膠葡萄酒,違反我國食品安全法等關於蜂膠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規定。該商貿公司拒絕賠償。後來在法院上,陳某和商家經過調解,商貿公司退還貨款,並另行給付一萬元。陳某將貨物原狀退還。
陳某在某網上商城購買15盒紫金酒後,發現存在酒內添加蜂膠、相應的産品執行標準已經過期等問題,遂將該産品銷售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貨款1萬餘元並索賠10萬餘元。近日,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調解了該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原告陳某訴稱,2013年5月19日,陳某在某網上商城的第三方賣家(即産品銷售公司)購買15盒今禦坊蜂膠無醇葡萄酒,收到貨品後,看到産品實名為“蜂禦紫金蜂膠無醇紫金酒”,北京某商貿公司提供了發票,價款總計10485元。之後陳某發現,該酒配料中含天然脫鉛蜂膠木糖醇,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及衛生部多個文件關於“蜂膠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規定。同時,陳某還發現該産品還存在執行標準已廢止、産品屬性分類不清、生産許可證已過期等問題。2013年7月1日,陳某向密雲縣工業開發區工商所提出申訴請求,該産品銷售公司拒絕賠償,雙方于8月9日終止和解。故陳某將銷售商北京某商貿公司訴至密雲法院,提出前述訴訟請求。
在開庭過程中,因北京某商貿公司質疑陳某知假買假並打假獲利,在庭審中拒不認可陳某提供的酒是其銷售給陳某的酒。雙方還就該酒是否違反食品安全標準,是否給陳某造成損害,陳某的訴求應否得到法院支援充分發表了不同意見,爭執不下。
法官在辨法析理的基礎上,積極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督促雙方按期履行。最終,經法院調解,被告北京某商貿公司除退還原告陳某貨款1萬餘元外,另行給付陳某1萬元,陳某將貨物按現狀退還。
【法官提示】
法官借此案在這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儘量選擇信譽良好的電商平臺購物並購買有保障的品牌商品,同時在購物中時刻謹慎,留存好證據,比如保留聊天記錄,妥善保管訂單、發票等購物憑證等等,這樣一旦糾紛出現需要消費者維權時也能有據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