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全國人大代表、亞寶藥業董事長任武賢
“《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已將全面提高仿製藥品質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全國人大代表、亞寶藥業董事長任武賢指出,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已正式列入國家規劃。這不僅從技術層面上提高仿製藥的品質,也為促進醫藥企業公平競爭奠定了基礎。
仿製藥通過藥品一致性評價,即與參比藥品在品質和療效上無差別,則應與原研藥享受同等待遇。但是,外資藥企的原研藥因受中國優惠政策的保護,長期享受著“超國民待遇”,賺取了大量超額利潤。
原研藥優惠政策是國家為保證藥品品質,鼓勵藥企開發創新藥而設立的。
該政策規定:企業原始研發的藥品,不論專利是否到期,將不受國家降低基本藥物價格限制,實行單獨定價,直接列入基本藥物目錄並享受全額報銷條件。任武賢認為:“這項政策從1993年實施至今已超過20年,事實並非政策制定的初衷,並且顯出了諸多弊端。”
為振興民族制藥工業,增強國內藥企創新實力,推進中國由制藥大國向制藥強國轉型,任武賢提出以下建議:
1.嚴格藥品一致性評價標準。對於仿製藥與原研藥的一致性做到不僅標準一致,而且生物等效,安全等效,臨床等效。藥品生産企業作為一致性評價的主體,在準備註冊仿製藥之前,要對參與藥品進行深入研究,確保生物、安全、療效與原研藥一致性的情況下,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註冊。對於達不到一致性評價標準的,國家局等相關部門堅決拒絕註冊。
2.取消原研藥單獨定價政策,與仿製藥統一定價。原研藥專利過期後,已經不受法律保護。仿製藥通過一致性評價,療效品質等同,是價格也應相同。行政保護必然造成定價不公,應取消行政保護,由國家統一定價。
3.取消原研藥“單獨品質層次”政策,讓仿製藥與原研藥在市場準入環節上同臺競爭。仿製藥通過一致性評價後,品質分層概念已不存在,應在同等條件下參與市場競爭。讓國內藥企有利可圖,讓百姓享受公平藥價。 |